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ZZ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三条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
第五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人正确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培训内容: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应该侧重于观念、理念方面,此外还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系统管理理论和技能,如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经营过程控制、领导科学与艺术等。
第七条培训方式:
(一)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MBA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学习。
(二) 脱产培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总裁高级研修班等。
(三) 出国考察: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出国考察。
(四) 其它培训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方针,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企业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十条培训内容:
(一) 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学、领导科学与艺术等课程。
(二) 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业务领域如技术、销售等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 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 其它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
(一) 在职开发:鼓励中层管理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导能力。
(二) “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业专家讲课或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三) 内部研讨:企业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管理人员研讨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
(四) 轮流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在企业的各管理岗位轮流任职。
(五) 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训。
第四章 基层员工的培训
第十二条基层员工包括技术人员、销售营销人员和各类职能人员等。
第十三条培训目的:提高基层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针对在岗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操作规程、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第十五条培训方式
(一) 专题培训: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公司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
(二) 脱产进修:公司选派员工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脱产进修,以培养企业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其它
第二篇: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目的:为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
能与职业素质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管理和业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复肥事业部各公司间培训。
内容:
1 定义
1.1 外派单位:指派出人员到其它分公司进行业务学习的各公司。
1.2 接收单位:指接收其它分公司外派学习人员的各公司。
1.3 在职导师:指参训学员所在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
2 职责划分
2.1 外派单位
2.1.1 负责培训计划的拟定、报批工作。
2.1.2 负责与接收单位办公室对接具体培训事宜。
2.1.3 负责培训效果的及时追踪、反馈及专项考核,并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档案。
2.2 接收单位
2.2.1负责根据外派单位提出的培训要求对培训相关事宜进行全面统筹、安排。
2.2.2 负责其学员的培养责任,并对培训实施方法及时间进度等做出合理的判断。
2.2.3 负责及时检查、督促、协助下属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培训知识与技能,考核学员的培训结果,并及时反馈至外派单位。
3 培训实施程序
3.1 外派单位
3.1.1 各部门负责人详细制定各学员的培训计划,填报《岗位指导计划表》
- 1 -
(附件1)。拟定培训明细: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培训要求、培训目标、培训考核办法、培训效果反馈时间节点等。
3.1.2外派单位负责给参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
3.1.3 办公室收集、汇总人员培训计划,提前3天将培训需求发送至接收单位办公室,做好与接收单位办公室的培训对接事宜。
3.1.4 办公室负责填报并及时更新《培训计划明细表》(附件2),每月10日前将当前培训情况以该形式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1.4外派单位负责人安排定期组织对学员考核(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外派单位办公室每个月对培训员工进行一次访谈(面谈、电话、会议均可),收集意见和答疑。各用人部门主管每个月与培训员工进行一次沟通(可电话)。外派单位负责人每个月召集培训员工开沟通会,了解培训情况及答疑。办公室、用人单位收集到的沟通、访谈意见反馈给负责人处置。
3.2 接收单位
3.2.1 办公室负责落实后勤工作:包括人员接待、住宿安排、食堂就餐、办公设备的准备、厂区环境及人事情况熟悉等相关工作。
3.2.2 公司总经理根据《岗位指导计划表》指定培训实施部门并指定在职导师,在职导师按培训要求落实培训工作并对学员培训效果负直接责任。生产实操岗位人员原则上确保一半时间须用于实操。接收单位不得指派学员参与守门、出差、翻包等与培训无关的工作。
3.2.3 每阶段培训结束后,各在职导师根据学员培训期间整体表现对其做出评价,填报《员工培训结果反馈表》(附件3)交本公司办公室,该评价结果作为学员未来留用或淘汰的重要依据。
3.2.4 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完成的学员培训评价的表格扫描发派出单位办公室。
4 考核
- 2 -
4.1 各接收单位总经理、在职导师须将接收学员的培训做为重要工作完成,该项工作完成结果作为《月度培训专项考核》(附件4),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奖惩提报。考核标准:总经理奖励不超过600元/月、处罚不超过4000元/月,后勤部负责人、在职导师奖励不超过300元/月,处罚不超过2000元/月。
4.2 各学员每月客观填报《学员评价表》(附件5),并于每月2日前反馈到外派单位办公室作为接收单位总经理及在职导师的考核依据。外派单位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根据反馈、月度沟通信息作为考核依据。
4.3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培训工作的对接、考核等各项工作,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当月签批的培训计划、考核目标、考核要求进行及时监督、追踪,确保培训要求切实落实到位,考核标准严格按要求实施。
5 反馈与申诉
5.1 在考评过程中,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有疑义,可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
5.2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申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后,将处理意见逐级提交审议,审议完成后反馈被考核者。
5.3 考核责任人务必保证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若因考核表填写不合要求、考核数据不真实被要求重新考评造成延迟的,给予当事人100元/次处罚。
5.4 考核工作是各级考评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待,对考核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6 附件
6.1 《岗位指导计划表》
6.2 《培训计划明细表》
6.3 《员工培训结果反馈表》
6.4 《月度培训专项考核表》
- 3 -
6.5 《学员评价表》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