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书
项目:贷款卡发放核准
新办□变更□
年审□补卡□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 请 日 期: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印制
借款人申领《贷款卡》,需向中国人民银行
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有效《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三、借款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五、借款人高级管理人员(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等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六、借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七、借款人出资方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若为自然人的出资方,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八、借款人领卡前上年度(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可不提供现金流量表)。
九、人民银行版电子财务报表(表格中不能出现红色字体)。
十、行政机关单位必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信贷业务意向证明书》。
十一、企业法人所属的二级机构,必须提供由其一级企业法人机构出具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和《一级企业法人委托书》。
十二、所有复印件(A4纸)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借款人概况信息表》填表说明
一、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其他项为选择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填写。
二、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三、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
四、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按“中类”填写。
五、行政区划:借款人注册地的行政区划,参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
六、注册资本情况: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填写。
七、资本构成情况:以企业最新出资证明材料上的信息为准;对于资本或股东变更的借款人,以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变更材料为准。若出资方为企业,应填写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中的至少一个;若为自然人,应填写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八、本申请书请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涂改之处应加盖公章。
一、借款人概况信息表
(一)基本概况信息
(二)注册资本情况
(三)资本构成情况
(四)对外投资情况
(五)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的情况
(六)高级管理人情况
借 款 人 承 诺*
本单位的“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书所填写的情况、数据和附送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之处,愿意接受征信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借款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承办部门意见
第二篇: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后须打印)
NO: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书
项目:贷款卡发放核准
2011 年度
申请人性质:√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借款人
申 请 人 全 称: 公司
法 人(负责人)签 章:
主 管 会 计 签 章:
指 定 经 办 人 签 章:
指 定 经 办 人 电 话:
申 请 人 单 位 盖 章:
申 请 时 间: 20xx年3 月 23 日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印制
需要携带的证明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审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法人持年审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提供的是新一代身份证件,需双面复印),其他经济组织为上级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技术监督局核发年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负责人、代理人)、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国有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册资本出资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出资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册资本出资单位若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若为子公司的非法人企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发生信贷业务的授权范围)和法人企业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需提交银行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证明;
八、集团企业提交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子公司需提交母公司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九、若借款人的性质为自然人或其它机构,并需委托他人或金融机构申领贷款卡的,被委托者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十、公司原始财务报表(申请期上年度半年和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十一、资本、股权和企业名称存在变更的借款人,应出具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未结清信贷业务关系的更名企业还需提供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债权保全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复印件均为A4纸型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三、所有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填写说明
1、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其他。
2、行政区划:借款人注册地的行政区划,参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见附表1)
3、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其他。
4、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见附表2)
5、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其他。(企业划分标准见附表3)
6、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
7、经营产地所有权:分为自有、租赁、其他。
8、高管人员类别:分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9、家族关系:分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血亲、其他姻亲。
10、报告书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11、填写表内报表需参考附件4财务报表平衡公式配平报表。
附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
500000 重庆市 500100 市辖区 500101 万州区 500102 涪陵区 500103 渝中区 500104 大渡口区500105 江北区 500106 沙坪坝区500107 九龙坡区500108 南岸区 500109 北碚区 500110 万盛区 500111 双桥区 500112 渝北区 500113 巴南区 500114 黔江区 500115 长寿区 500200 县 500222 綦江县 500223 潼南县 500224 铜梁县 500225 大足县 500226 荣昌县 500227 璧山县 500228 梁平县 500229 城口县 500230 丰都县 500231 垫江县 500232 武隆县 500233 忠 县 500234 开 县 500235 云阳县 500236 奉节县 500237 巫山县 500238 巫溪县
50024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50024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50024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50024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500300 市 500381 江津市 500382 合川市 500383 永川市 500384 南川市
附表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A01农业 A02林业 A03畜牧业 A04渔业
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B11其他采矿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4食品制造业 C15饮料制造业 C16烟草制品业 C17纺织业
C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C19皮革、毛衣、羽毛(绒)及其制造业 C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1家具制造业 C22造纸及纸制品业 C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C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C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核燃料加工业 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9橡胶制品业 C30塑料制品业 C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34金属制品业 C35通用设备制造业 C36专用设备制造业 C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C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C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C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C43废弃物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C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C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C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E48建筑安装业
E49建筑装饰业 E50其他建筑业 F51铁路运输业 F52道路运输业 F53城市公共交通业 F54水上运输业 F55航空运输业 F56管道运输业
F57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F58仓储业 F59邮政业
G60电信和其他信息服务业 G61计算机服务业 G62软件业 H63批发业 H65零售业 I66住宿业 I67餐饮业 J68银行业 J69证券业 J70保险业 J71其他金融活动 K72房地产业 L73租赁业 L74商务服务业
M75研究与试验发展 M76专业技术服务业 M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M78地质勘查业 N79水利管理业 N80环境管理业 N81公共设施管理业 O82居民服务业 O83其他服务业 P84教育 Q85卫生 Q86社会保障业 Q87社会福利业 R88新闻出版业
R89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R90文化艺术业 R91体育 R92娱乐业 R93中国共 产 党机关 S94国家机构
S95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S96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S9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98国际组织
附表3
企业特征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3、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承 诺
本企业(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所填情况、数据和附送的会计报告表等各项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之处,愿接受贷款卡管理机关照章处理并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主管会计(签章) 20xx年 3月23日
借款人基本信息概况表
一、基本信息概况
注:以企业最新出资证明材料上的信息为准;对于资本或股东变更的借款人,应出具工商部门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三、集团公司\母子公司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