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装饰集团
装饰集团发〔2011〕 号
先进评选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季度、年度评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总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
(三)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先进评选活动。
第二章
第四条 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评选管理
1.负责公司先进评选制度的制订及修订;
2.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季度、年度评先工作。
(二)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职责
1.负责根据本制度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季度、年度先进的内部初评及申报工作。
2.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进行表彰工作。
第五条 评选项目、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季度
1.优秀管理者
1.1评选范围: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岗位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
1.2评选条件:
1.2.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
1.2.2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管理工作不断创新;
1.2.3管理方法科学有效,具有较强的应变、计划、组织、协调、决策和创新能力;
1.2.4胜任本职工作,能充分发挥本岗位职能作用,能坚持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组织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为公司带来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团结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2.优秀员工
2.1评选范围: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岗位员工;
2.2评选条件:
2.2.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集体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
2.2.2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2.2.3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在本职岗位上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2.4在工作中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良好效益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2.2.5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受到大家一致称赞者。
(二)年度
1.先进集体
1.1评选范围: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各分公司
1.2评选条件:
1.2.1密切关注经营、生产及管理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经营、生产及管理指标,成效显著;
1.2.2圆满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内部营运流程不断优化,营运效率得以明显提升;
1.2.3 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核心岗位人才培育,且年度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2.4 团队凝聚力强、员工工作有激情、密切关注工作目标,员工之间能有效协作,并密切配合集团内其它单位的工作;
1.2.5 集体内员工工作责任心强,并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及投诉事件发生。
2.优秀管理者
1.评选范围: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岗位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
2.评选条件:
2.1全年至少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季度优秀者;
2.2为人正直,顾全大局,执行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积极影响团队成员;
2.3全年目标完成出色,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和创新;
2.4 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范管理和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2.5在团队建设和学习型组织氛围营造方面成绩突出;
2.6在公司的人才培养、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优秀员工
1.评选范围: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岗位员工;
2.评选条件:
2.1全年至少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
2.2 为人正直,集体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执行力和责任心较强;
2.3 全年目标完成出色,在本部门内名列前茅,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2.4 工作兢兢业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质量;
2.5 坚持不懈的进行自身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业务技能及管理能力。
第六条 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民主推荐,评审小组审定,领导批准的办法,具体由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评选条件,评选推荐本单位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经集团公司综合评审小组(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审定。
第七条 评选时间
(一)季度评选
1.集团各部门、子公司按照以上规定的评先项目、范围、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结合季度绩效考核情况,组织召开本单位内部季度先进评选及推荐会议,填报《先进集体、先
进个人推荐表》,并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先进评选的综合评审小组召开季度先进评选评审会议,并于20日前张榜公示评选结果和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年度评选
1.集团各部门、子公司按照以上规定的评先项目、范围、评选条件及申报程序,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组织召开本单位内部季度先进评选及推荐会议,填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并于每年度末的次年1月15日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先进评选的综合评审小组召开年度先进评选评审会议,于25日前张榜公示评选结果,并组织相关领导在公司年会上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 奖励标准
(一)季度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奖励800元/人;评为优秀员工的奖励400元/人。
(二)年度评为先进集体的奖励4000元/个;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奖励1600元/人;评为优秀员工的奖励800元/人。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评选名额
集团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推荐情况及评审小组考查意见,确定各奖项的评选名额。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报集团公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规章制度和与之相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 附表
(一)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二)季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表1:
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填报单位:
附表2: 年 季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报单位:
附表3: 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