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
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
主管税务机关:(甲方)
纳税人:(乙方)
纳税人开户银行:(丙方)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银行扣缴税款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
三、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后,其电子缴款信息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TIPS)系统传至甲方。
四、乙方在当地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账户。纳税人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费)账户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五、缴税(费)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乙方确需变更名称、账户账号、主管税务机关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乙方、丙方应保证缴税(费)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账户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办理缴款涉税事项时,应保证缴税(费)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并能正常结算。因乙方缴税(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丙方应保证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瘫痪,三方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办理,未按应急预案办理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九、乙方申报并缴税(费)成功后,可登录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也可由丙方出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丙方应根据甲方传送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收讫章,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若需甲方开具正式完税证明的,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换开。
第二篇:依法委托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协议书(财险)
依法委托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协议书
夏地税代字(2008)第002号
甲方:夏邑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夏邑县圣源路北段西侧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邑支公司
地址:夏邑县雪枫路孔子像西200米路北
为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甲依法与乙方签订如下委托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协议。。
一、乙方为在我县境内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是乙方的法定义务,乙方无论直接销售还是委托销售交强险,都应依法履行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义务。
二、乙方应指定专门的办税人员具体负责办理车船税的代收代缴工作。
乙方的单位负责人、具体办理代收代缴税款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代收代缴工作,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
三、乙方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范围是:车船税征税范围内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需投保交强险的车辆。
四、乙方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乙方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对纳税人直接向甲方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乙方在销售交强险时,凭甲方向纳税人开具含有牌号等车辆信息的完税凭证,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将上述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然后将完税凭证的原件随交强险业务一并存档备查。
六、乙方在向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将上述车辆的信息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复印件随交强险业务一并存档备查。
七、乙方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及滞纳金,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和《保险业专用发票》,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证明。
八、乙方在销售交强险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将相关信息据实录入交强险销售信息系统。
九、乙方应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向甲方如实报送上月《车船税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附件1)、《车船税代收代缴税款明细表》(电子资料)(附件2)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并解缴上月代收税款及滞纳金。
十、乙方要做好机动车投保、缴税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档案保存、整理工作,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乙方应接受主管甲方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十一、乙方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的,甲方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代收税款手续费。
十三、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对于保险监管部门和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除办理涉税事项外,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十四、甲方要做好对乙方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免费提供车船税宣传资料,帮助解决代收代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刁难或阻挠乙方工作的,甲方应做出严肃处理。
十五、甲方要与乙方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代收代缴管理工作。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车船税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扣缴义务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纳税日期:即向纳税人收取代征税款,开具保险单签单的当日
2、纳税人识别号: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个人填写身份证代码
3、纳税人名称: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名称
4、根据核定载客人数,分为大型客车(20座以上)、中型客车(10-19座)、小型客车(9座以下)、微型客车;货车分为载货汽车、三轮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上述标准均以行车执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