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湖 北 师 范 学 院
教 学 研 究 项 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 请 人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湖北师院教务处制
第二篇:湖北师范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十一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基础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规定》及我院“十一五”建设和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规定》为基本依据,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充分发挥学院依法办学的自主权,针对基础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与趋势,构建合理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师教育特色的原则
为基础教育服务是我院的主要办学方向。“十一五”期间,要在努力办好现有师范专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增设其它本科师范专业,形成教师教育特色,将学院建成引领湖北省基础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2、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
调整和强化优势专业,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优化专业结构,在坚持教师教育特色的同时,适度增设社会需求的非师范专业,使专业设置逐步向多学科、综合性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3、坚持确保质量的原则
以优势学科和相近老专业为依托,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教学科研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新专业。新建专业必须严密论证,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确保质量。
三、发展目标
1、在学院发展科学定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现有高校专业布点、人才供求和我院实际办学条件、办学能力等情况,根据学院“十一五”建设和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逐步对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努力在专业设置、管理和发展上形成自主、自检、自律的良性运行机制。
2、在今后五年内,力争建成20个以上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争取国家级重点学科实现零的突破。力争建成3-5个省级重点学科,3-5个省级创新团队。增设本科专业15个,到20xx年本科专业超过50个,涵盖文、理、工、史、教、经、法、管等8个学科门类,其中4-5个专业在省内具有领先水平,进入省级品牌专业立项建设行列。
四、步骤和措施
(一)加强专业建设力度,充实专业建设内涵
1、科学合理地构建专业课程体系。以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打好专业基础,以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突出专业特长,以教学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强化实践能力,以公选课、任选课拓宽专业口径,加强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目标。
2、已建专业要对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制订本专业五年建设规划。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主要课程的开出率和开出质量。通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人才培养的规格目标。
3、待建专业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调查研究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好本专业的建设规划。条件具备一个申报一个,决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而盲目设置新专业。
4、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师生比,在配足数量的基础上,注重师资梯队的完备、师资学历层次的提高和职称结构的合理。老专业的教师队伍应按学院总体发展要求,一专多能,为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铺路搭桥,做出贡献。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注重主干课程教师的配备,加大引进、培养的力度,尽快形成合理的师资梯队,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5、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保证专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对重点建设专业,根据财力逐步加大投入,对新办专业,侧重在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师资培养三个方面加大投入。对待建专业,按规划的时间表,预留专项经费,保证专业建设顺利进行。
6、进行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每两年进行一次教改项目立项,大力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保证经费投入。同时积极应用教学改革成果,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7、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专业必须重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保持5—8个相对稳定、联系密切的实习、实训基地,满足本科教学实践需要。要对基地建设进行适当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保证基地建设质量,提高基地建设品位,建成一批满足教学实习、实训需要的优秀实践基地。
(二)规范专业建设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质量
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加大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力度,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质量。要建立健全专业建设规章制度,制定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专业建设的质量监控。严格按照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做好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对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期满要严格按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验收,以期对其它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对新建专业,按照专业建设标准,经常督促检查,待第一届学生毕业时,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对专业建设经费的管理,真正做到使用得当,效益明显。
1、建立健全院系两级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体制。学院用于专业建设的年度经费不少于该年度日常教学经费的20%,各教学单位年度专业建设配套经费不少于学院投入的年度专业建设经费的40%。专业建设经费以立项形式专款专用。
2、建立健全专业设置、调整和退出机制,巩固、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在现有一级学科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单位现有条件,每学年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报新专业,报学院同意,经省教育厅或教育部批准后,开始进行新设专业的建设工作。对连续2—3年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到50%的专业进行撤并,对连续2年无第一志愿生源的专业进行专业培养方向调整,对社会需求小、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缺乏社会竞争力的专业进行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