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历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它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市场营销活动产生的招待费、礼品费。
第三条 财务部每年根据公司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用于招待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2倍。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管理细则:
1、招待费用由公司行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招待费请用由部门提出,由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签批,特殊招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使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即使在外地也要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招待前,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无招待申请单,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3、业务招待标准,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重要招待700-1000元。特殊招待必须是公司主要领导出席,规格较高的接待费用视情况酌情确定。
4、招待费用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5、招待费规格由主管副总审核确定,财务总监批准,一般客户或工作往来为普通招待,客户单位或往来单位同规格领导出席的为普通招待;重要客户领导来访,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的适用重要招待;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到访,关键客户主要领导来访或对公司利益有重要关联的工作接待适用特殊招待。
6、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由招待部门负责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报销审核:
1、报销人必须对所提供原始凭证的真实、合规、完整负责,凭证信息须与审批的内容相吻合,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提供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原始凭证。
2、所有招待费用必须一事一单与其他费用分开填列,报销时必须附有“招待审批单”,财务根据审批单核对招待场所、时间及数额,报销时间控制在发生招待后的一周内(出差期间除外),逾期报销按自动放弃处理。
3、招待人报销时,需提供酒店发票及明细帐单,无明细帐单的饭店必须提前注明。
4、所有不符合招待审批规定或未批准而擅自招待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规违纪者除财务部拒绝予以报销外,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行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业务招待审批单
第二篇:XX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业务接待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业务接待费管理,节约和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确保业务接待费合理开支和真正发挥作用,根据《根据XX有限公司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业务接待费是指公司因经营活动或工作需要,接待上级机关、地方有关单位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或联系业务等发生的必要接待费用。
第三条 业务接待费使用坚持文明节约、合理合规、超标自负的原则,业务招待费的管理要坚持区别对待、标准控制、事前请示和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第四条 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综合部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控制,并做好用餐、住宿、用车的管理,于月末将接待情况整理汇总与财务部核对后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第二章 开支标准
第五条 公司接待事务实行分级限标的原则,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饭店、宾馆就餐、住宿,根据来访客人的级别和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相应的接待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A类:特殊接待。指省部级领导、总部主要领导、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等的接待,按500-100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B类:贵宾接待。指公司的重要客人、项目推进关键人、外宾及上级机关负责人或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接待,按300-50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C类:标准接待。指地方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及普通客人接待,按150-30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D类:普通接待。指一般来客的接待,按5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接待费用实行提前申报,定/限额审批的原则。对口部门申请接待前,填写《业务接待申请单》,注明接待事由和接待人数,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综合部经理核定标准,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就餐或宾馆地点。接待事务完毕后由经办人(或陪同人)在#5@p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 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而进行的接待,需补办《业务接待申请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事由和原因,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要求补办手续。
第八条 接待用茶、烟、酒、水果、礼品及纪念品等,由综合部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按需办理。
第四章 接待管理
第九条 确需由公司接待客人的住宿、旅游等,必须事前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由接待人自负。
第十条 各部门在昌都地区接待的客人,就餐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向综合部申报,综合部根据客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时,可先电话申报,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接待人员一般情况下由对口职能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陪同,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最多不超过客人的1.5倍。
第十二条 凡普通接待,中午一律不允许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影响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 普通接待可考虑在公司住宿地就餐,需要在外酒店、宾馆安排用餐、住宿的,必须在指定饭店或宾馆进行,以降低接待费用。
第十四条 无特殊情况,各种接待用烟、酒水等必须自带,以降低接待费用。
第十五条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非指定地点用餐,必须经综合部核准后进行。
第十六条 因工作接待需馈赠礼品、纪念品的(包括地方土特产品),由公司领导安排,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如需提高接待等级,须经综合部核实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八条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经办人提供符合费用报销相关
规定的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报综合部审核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报销。属一般人员经办的需要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最终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九条 各部门接待费用进各部门接待费用额度,超出规定额度部分不予报销。各部门招待费用定额节余部分可累计使用,但不能提前预支下月定额。
第二十条 财务部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由财务人员填写业务招待费登记表,逐笔按月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登记,并将登记表存档。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昌都地区定点招待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结算,异地和由总经理批准的接待费用可由经办人附申请单拿票据报销。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日常接待用品统一到综合部领取,并实行发放登记制度,严禁擅自购买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外购买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但必须将购买#5@p交到综合部登记,并统一报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员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旅游、休假等一律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确属特殊情况的,必须事前向总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发生必要的招待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自20xx年5月20日开始执行。
附件一
XX公司业务接待申请单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