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烟台市幼儿园档案管理目录(新)
烟台市幼儿园档案管理目录(试行)
档案立卷有关要求:
1.《烟台市幼儿园档案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依据《山东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鲁教基发〔2013〕3号,以下简称《标准》)制定,《目录》中的A、B、C指标均与《标准》中的指标一致。以B级指标为基本立卷单位。
2.案卷要分类科学规范,内容要详实、丰富,除原始的会议记录、研讨笔记等材料外,归档材料须为打印件。个人证书和证件类材料除省、市检查要求为原件外,复印装订成卷即可。
3.案卷统一装入档案盒。档案盒为蓝色塑料盒或标准纸质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和正面须具备标志文字说明的部位。
4.档案盒标识文字格式要求:侧面,纸片须统一按模板裁切,各栏目内容纵向和横向居中,说明文字字体加粗,字母、数字均为Times New Roman字体(以下简称 “T”字体),详细格式如下:年份为3号T字体;A级栏目字母数字为2号T字体,文字为小初宋体;B级栏目字母、数字为3号T字体,文字为3号宋体;C级栏目不需填写文字说明,字母、数字均为3号T字体。正面,中文字体为3号宋体加粗,字母和数字字体是T字体,字母数字和中文间加空格,如:C1 园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