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2.本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之前的所有内容请用计算机编辑、排版。所填内容须在单位公示。申报人在个人申明处签名,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3.本表一式2份,1份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姓名:两个汉字的姓名,中间不需要添加空格。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单位类别: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在职状态:在职在聘、在职低聘、在职未聘、其他。
从事专业:根据自己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归纳,不超过8个汉字。
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以初定文件要求为准。
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注明的学历层次为准。
最高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无学位。
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从大学开始填写(有中专学历的,从中专开始填写),学历、学位栏目填写要求参见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分类。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属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详见http://hzzcpd.train.gov.cn—常见问题解答—各专业技术职务基本要求一览表。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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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声明:本人上述所填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声明!
申报人签名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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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名称
杭州市人事局制 杭州国美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 卢超轶 助理工程师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干部)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干部)部门审核认可。
(二) 本表内容请用A4纸打印,要求具体、真实。涉及签名、签署的意见及
日期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三)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
笔、口译能力。
(五) 各单位及区、县(市)人事局、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