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
乙方(女儿女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房屋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
第二条:
乙方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承诺,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房屋如需装修,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的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
乙方: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见证人:
第二篇: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制度
1、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
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配、离婚后房产分配
1、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
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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