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变电站监理规划

时间:2024.3.10

220kV马关变加110kV田头间隔工程

监理规划

编号: Q/XXJL


编 写:肖飞

审 批:刘军

220kV马关变加110kV田头间隔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2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2

一、监理工作范围... 2

二、监理工作目标... 3

第三章 监理依据... 4

第四章 监理工作内容... 5

第五章 项目监理部人员安排计划及组织机构... 8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9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9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0

三、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0

四、监理员岗位职责... 12

五、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控职责... 12

六、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3

第七章 监理工作程序... 14

第八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5

一、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5

二、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22

三、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32

四、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35

五、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39

六、信息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43

第九章 监理工作制度... 46

第十章 监理设施... 58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一、工程名称:220kV马关变加110kv田头间隔工程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鞍山

三、工程项目简介:

土建部分:

新增间隔户外支架、设备基础、电缆沟及构支架的组立和安装、接地敷设,相关设备引下接地等。

电气安装部分:

扩建部分设备布置与已建的110kv出线间隔一致。维持110kv配电装置软母线中型布置,双母线接地,新建一个110kv田头间隔(马田Ⅰ回),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另还包括已有设备的马田Ⅱ回(原锌铟Ⅱ回)的调试。

1.建设单位:云南华联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设计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3.监理单位:昆明先行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施工单位:云南建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运行单位:文山供电局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变电部分: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内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及调试至达标投产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工作目标

1. 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实现“零事故”目标。

目标分解:

不发生人生伤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形象。

加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和保证承包商安措费的合理使用,创建南方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

2. 环境管理控制目标:

预防职业危害。节约、节能,珍爱环境。杜绝现场污水、固废等对环境的污染;杜绝生活、医用污水或污物等对环境的污染。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站区绿化、现场施工环境满足环保要求,杜绝因施工造成影响环保目标的实现,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 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验收规范,达到达标投产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目标分解:

变电所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工程质量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的优良级标准,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一次启动成功工程实现零缺陷移交。满足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评标准和“创一流”工程标准。

4.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内。

5.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内。

6. 合同管理目标:保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实现合同执行率100%和业主满意率高于90%。

7. 信息管理目标:为监理工作决策及实施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并向施工单位沟通、表述明确的监理意见和要求,同时向业主及建设单位传递正确、清晰的第一手工程建设信息。

8. 组织协调目标:尽可能使工程建设在一个和谐、积极的气氛下良性实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反映工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有关单位及部门处理,使工程得以正常、顺利完成。

第三章 监理依据

1. 国家、电力行业颁布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2. 上级单位颁布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规定;

3. 业主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发出的文件;

4. 我公司对现场监理工作的书面要求和规定;

5.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6.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设计、施工、调试及设备等)及有关附件;

7. 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初设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8.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包括: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工程技术联系单、各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协议等)。

第四章 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 合同确定的工期及施工网络进度已审定的情况下,审查施工准备计划、年度工程进度计划的安排,提出监理对工程进度控制的意见。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作为监理控制进度的依据。

2. 根据工程开工后确认的工程综合网络计划,审查施工图纸交付计划、设备交货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和投资计划,并提出监理意见,经建设单位审定后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4. 审查总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其分包的范围。

5. 检查主要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开工申请时,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等)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用水、用气(氧气、乙炔、压缩空气等)及其管线,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特殊作业:现场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6. 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7. 做好工程范围内施工总平面布置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8. 参加审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9. 参加或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和会审。

10. 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试验室的资质等级。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

11. 审查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件、外购件的出厂合格证件和按规定进行的复核试验报告。

12. 审查本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鉴定文件和试验报告。

13.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验,并对检验出的问题及处理措施进行验核。

14. 对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积极组织和参与开展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地例会等。

15. 按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部、分项、隐蔽、关键工程进行四级质量检查验收签证。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土建交付安装、安装工艺系统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检查验收和具有独立使用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

16.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召开工程质量专题分析会,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预测工程质量的发展趋势,制定预防的措施。

17. 组织处理一般的施工质量事故,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措施的研究及制定。并对处理后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18. 参加审查竣工投产后的竣工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移交工作。

19. 协助建设单位起草施工合同或审查施工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参与合同的协商与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对履行中发生争议和索赔进行协调。提出监理方的意见与双方协商,完成调解工作。

20.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调整概算的资料收集和审核,对作为结算依据的预算进行审核,提出监理意见,供建设单位核定。

21.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价款结算申请进行审查签证,报送建设单位审定。

22.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阶段性投资使用计划,分析投资使用情况,制定控制措施。

23. 对国外引进设备发生的质量问题,会同建设单位及商检部门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建设单位与外商谈判。

24. 按照监理公司有关制度、办法,制定项目监理部内部及监理与被监理单位的信息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分析,并以会议或简报、月报形式通报各方。

25. 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投产监理预检。

<1>.检查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消缺工作;

<2>.负责检查工程总体情况,参与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

位消除工程缺陷及未完事项;

26. 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

<1>. 协助作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与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有关工作。

第五章 项目监理部人员安排计划及组织机构

按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决定组建“110kV马关县田头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选派有资质和施工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总监,由有施工管理经验的老同志和年富力强的年青同志,担任专业监理工作,可全面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任务。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可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开/复工报审表。

7. 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处理提出监理意见。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按《工程项目监理档案管理控制程序》实施。

14. 全面贯彻执行公司QEOHS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期间,按总监理工程师指令行使总监理工程师职权。

2.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领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公司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开展工作,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3. 主持制定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制度;编制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并经项目法人批准发布实施。

4. 审核监理人员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

5. 组织监理人员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的信息系统。

6.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外部关系。

7. 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共同参与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提出监理意见,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监督处理。

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单项工程、分期交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相应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提出意见。

9. 定期或不定期编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10. 协助组织审核施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1. 协助组织监理人员共同参加设计图纸会审。

12. 参与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三、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有关的合同法规和监理公司的QEOHS管理体系文件,为做好监理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2. 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各项要求,有效地完成《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中确定的监理工作,并将监理工作情况逐日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3. 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参加施工图会审。

4. 跟踪监督现场施工,对重点工程和隐蔽工程项目要特别予以关注。对影响质量、进度和投资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报送分管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5. 对施工质量检验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进行确认,提出监理意见。

6. 对本专业工程项目的开工条件和施工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并核查承建单位的月、季度工程量与进度报表;对合同争议问题提出调解意见。

7. 按《监理合同》规定,监督承建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复核施工质量;按《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及评定规程》对验收项目和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8.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

9. 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并对处理方案提出监理意见。

10. 合同造价监理工程师应对月、季度承建单位完成的投资计划进行复核签署,并编写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报告。

11. 合同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应对施工图预算提出监理意见;在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审签承建单位的月、季度基建统计报表、审签工程付款凭证并提出意见。

12. 参加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新技术方案讨论及成果鉴定。

13. 参加重要设备、材料、构件的施工现场验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参加审定调试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并予以确认启动试运结果,签署意见。

14. 参与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

15. 协助整理与专业有关的合同文件及技术档案资料。

16.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监理小结。

17. 搞好本专业的基础工作,配合信息管理人员做好本专业信息管理系统。

18. 认真完成项目监理部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监理员岗位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记录(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件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6.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控职责

1.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工程实施安全监控。

2. 审查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及监督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情况。

3.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件。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5. 参加技术交底会,并提出监理意见。

6. 做好日常巡视,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或处罚。

7.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完善情况,并督促完善。

8. 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准用证”进行检查,无证者严禁使用。

9. 对重要工序和重大吊装作业及主要施工机械的拆、装进行跟踪监视或旁站。

10. 对消防工程进行监控并有参与验收工作。

11. 组织或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纠察队活动及现场安全大检查等工作。

12. 项目监理部例会上,组织学习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监理工作中应当重点监控的安全工作意见。

六、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 收集、处理、分发、立卷、归档、销毁或保留文件资料,妥善做好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 形成可追溯性强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

3. 保证立卷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性与完整性,及时传递信息,确保决策的全面、正确、周密和可行。

4. 提供图纸、资料查阅服务,注意安全保密,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文件资料实施统一管理。

第七章 监理工作程序

第八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作为四大目标控制之一的安全控制,越来越受到各参建单位的关注,在南方电网公司,更是引起了很高的重视。根据本工程特点,本工程拟采用动态安全控制方法进行管理与控制。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部将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自身较为完善的安全控制机构和安全控制措施,督促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和安全规章制度,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危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控制措施

<1>. 项目监理部建立以安全责任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设立专责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开展安全监控工作,并且监理部所有人员均按云南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实行安规考试100分上岗制度。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性评价未达标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监理部从技术保证角度出发重点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创优策划、重大技术方案以及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方面保证工程安全实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监理部的安监工程师审查,并由承包商交底后执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种、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总监理师审查,并由承包商交底后执行。对承包商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重点在以下方面:

1>.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以及施工人员作业不当可能给设备造成的危害,施工措施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来消除隐患;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施工措施是否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施工措施是否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保管带来的危险,施工措施是否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隐患。

<3>. 承包商的组织是安全控制能否达到安全控制目标的重要因素,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管理规划时将对施工方的安全组织及保证措施进行重点审查,使工程安全管理能在人员、制度、组织上得到保证。审查内容主要有:

1>. 人员数量及质量能否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是否明确了安全责任人,配备了专职安监人员,人员不能满足时安全目标控制时要求承包商进行人员调整、更换或者增加;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督网络能否满足安全控制的要求;是否建立了安全责任制、群防群治制度、安全教育制、安全检查制等管理制度。

<4>.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

<5>. 需用爆破作业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6>. 大型机械、特殊设备投用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检验,办理准用证。

<7>. 督促承包商编写安全检查办法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商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并督促承包商在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督促承包商在开工前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通过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了解施工项目的细节,避免盲目施工;督促承包商贯彻执行劳动纪律。

<9>.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配带胸卡上岗。

<10>.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同时督促承包商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1>. 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承包商贯彻落实《安全规程》,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承包商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督促承包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地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围出施工场地范围,与带电部分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警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安全用具要配带整齐;特殊工种人员和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必要时佩戴臂章、胸证。

<3>.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跟踪监督检查:

1>. 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办法落实、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

2>. 关键部位实行现场监控或旁站监理;

3>. 检查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和操作安全状况;

4>. 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管理体系良好运转;

5>.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时制止,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6>. 检查承包商安全活动日和安全例会是否定期进行,内容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

7>. 监督承包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安全施工作业制度。

<4>. 坚持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下达整改令、停工令。按要求整改后,方可复工。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商不去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设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5>.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查管理—查承包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 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的管理效能;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 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监理部要组织评估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等。

5>. 监理部将安全检查总结评价报告及时报送业主,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6>. 施工现场应环境整洁,道路畅通,施工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7>.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安全人员、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遵守现场纪律。

8>. 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设施、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执行国家、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9>. 施工用电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以便电路发生故障时能迅速切断。

<6>.在现场旁站监理中进行安全监督,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当场制止,特别是习惯性违章要禁止,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限期改正。威胁安全的要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并参与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争取早日复工。

<7>. 负责主持现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检查承包商整改措施的落实。

<8>. 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9>. 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如果有)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承包商,责令其停工整顿。

<10>. 按时检查施工机具、工具的安全性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必要时实行旁站监理和跟踪控制。

<11>. 按照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的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负责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安全检查、巡查时有权按照云南电网公司的处罚标准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处罚(监理建立处罚台帐,在施工承包合同结算时提供处罚依据)。

<12>. 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督促施工承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所建立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不满足要求的,有权不予批准开工;对实施过程中达不到策划要求的,有权要求施工项目部停工整改。发现施工承包商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未开展文明施工活动,或将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挪作它用的,要责任其立即整改;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并有权拒绝核签施工承包商相关费用的支付申请。

<13>.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可以根据云南电网公司有关索赔规定开据索赔通知单,施工结算时扣除。遇到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或隐患时,及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对于承包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有权发出停工令。对承包商(项目部)的各种违章行为负有连带管理责任。

<14>. 检查承包商用于工程的设备状态是否良好,检查承包商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不满足工程需要时要求承包商及时调整。

<15>. 督促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围栏、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噪声控制、渣土处理、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

<16>. 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

<17>. 督促对承包商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求承包商对每个职工,外包商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教育,懂得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18>. 督促施工现场对堆放的水泥等物品采取防潮措施,对成品有保护措施;工器具、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有标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整洁,及时恢复地貌。

<19>. 督促施工现场设立文明施工标示牌,明确分工和注意事项,营造良好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20>. 督促承包商尊敬、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搞好与当地人民及民族关系;不破坏当地群众的东西,不打架斗殴、偷盗;语言文明,举止规范。

3.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控制措施

<1>.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督促承包商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

<2>. 施工中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汇报。

<3>. 参加一般安全事故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1>. 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3>. 在授权范围内批准事故处理方案;

4>. 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

5>.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分不放过。

<4>. 及时了解并向项目法人报告承包商在现场发生的事故情况,主持或参加承包商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施工监理控制工作

<5>. 督促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和移交。

<6>. 认真整理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资料,保证资料系统、准确,工程完成后及时移交。

4.环境、职业健康控制措施

<1>. 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切手段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对空气、水源、植被、原始地貌等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2>. 承包商在开工前必须报送经过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到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承包商的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三措”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形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3>. 承包商应对环境因素作出正确辩识,并报送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因素管理方案到监理部备案,监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应严格监督是否按环境管理方案进行。

<4>. 关注承包商、运输单位等的环境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通过适当方式(如:协调会议、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审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等>提请注意改进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5>. 施工生活区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的设施或药品,配置洗涤、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设备;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作好食物中毒的调查与治疗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并有专人清扫。

<6>. 在施工高峰期、不同路况的道路、临时生活办公区和附近居民区等的道路以及气候干燥季节,视路面扬尘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场所洒水,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在开挖、拌和等作业中,采用水幕降尘器实施水幕降尘或隔尘措施,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

<7>. 项目监理部应制定自身的环保与职业健康措施并认真实施,保证自身的职业健康,保证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8>. 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机械按规定装设消音装置,控制噪音达到国家标准。

<9>.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对于会挥发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味的施工用材要求密封存放。

二、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质量控制是项目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认真贯彻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从人、机、料、法、环入手,按4M1E的原则严格过程控制,实现业主既定的质量目标,确保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业主及设计意图最终形成产品质量(工程实物质量)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实物质量的系统工程,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包括投入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和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质量的质量检验和控制(事后控制)的全过程系统控制。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果分析,拟采用动态质量控制方法和跟踪检查的手段对质量实行预控、检查、验收三个环节的控制措施,以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2.1施工质量预控措施(事前控制)

1. 项目监理部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是贯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预防为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级的职责,形成一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章必纠的控制系统。

2. 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编制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的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针对专业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检查验收方法和确定三种质量控制点:

<1>. 见证点(W)点:选择对后续工程或对后续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环节,设置见证点;

<2>. 停工待检点(H)点:选择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充分得到验证的工序、过程(如隐蔽工程)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则难以挽救的施工对象,设置H点;

<3>. 旁站点(S点):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施工条件困难、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部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序、部位的施工操作或工艺过程,设置S点。

3. 掌握承包商人员构成及素质情况

人的素质高低及质量意识强弱都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优劣,项目监理部将在进场后了解、熟悉和掌握承包商主要人员的情况,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管理专职及特殊作业人员等。同时在项目监理部进场后,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负责人应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对不称职的将建议撤换。

4. 根据工程规模及工期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情况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工、电工、调试人员、检验工、焊接工、液压工等应检查其资格,持证上岗,必要时应对其技能进行评定,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 审查承包商编报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是否符合工程情况,并督促其实施。

6.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予以确认,对其人员组织、机具的配备、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进度计划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降低成本的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监理意见并予以签认,监理部监督组织实施,对主要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实施。

7. 参加或组织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开工前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或受权委托主持有设计单位、承包商参加的施工图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参加会审的单位了解设计意图,指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对设计的要求,通过协商统一意见后由设计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以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图纸会审的重要内容包括:

<1>. 图纸是否完整;

<2>. 施工图是否与批准后的初设文件相符合;

<3>. 各专业图纸之间,图与表之间在结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坐标尺寸等是否一致,有无错、漏、缺、矛盾的地方;

<4>. 各专业之间预留孔、预埋件等的位置、规格尺寸、数量、标高是否一致;

<5>. 设计选型、选材、结构、系统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生产安全运行和施工质量;

<6>. 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优化。

8. 检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选型是否恰当,是否满足项目法人或设计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否则应令其整改。

9. 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主要介绍的内容包括:

<1>. 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

<2>. 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3>. 介绍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方式、方法及对承包商的要求;

<4>.介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承包商配合的各项主要工作。

10. 参加业主组织的开工条件审查。审批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审查时,项目监理部的主要工作包括:

<1>. 介绍项目监理部自身的准备情况,包括:监理部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各管理文件、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2>. 介绍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商开工条件准备的审查情况;

<3>. 提出项目监理部是否同意工程开工的意见。

11. 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开工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开工报告,检查施工许可证是否已获批准,施工图是否已交底和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获批准,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人员机具是否已进场,工程材料及资金是否落实,现场水、电、路、通讯是否满足开工需要,若上述问题已完成,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开工。

12. 参与和监督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了解所承担施工工程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质量要求,施工工艺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13. 检查承包商用于工程的主要计量器具如:经纬仪、水平仪、摇表、游标卡尺以及各类电气计量仪表是否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确认已经检定并有检定证书且在有效内的方可用于本工程使用。

14.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入库、保管和领用制度是否健全,对原材料、构配件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认,对承包商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如砂、石、钢筋、水泥、红砖等均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督促送往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现场监理见证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业主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加工件的材质和产品质量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及技术说明,监理工程师采用抽检方式或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方法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5. 参加业主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并监督承包商对其妥善保管。

16. 查验试验室资质,试验仪器仪表的精度及校验期限是否合格,并提出意见。

17. 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测量记录资料,特别是各承包商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位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位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18. 项目实施前,公司将组织对总监进行交底,重点加强对规章制度、工程技术特点难点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对总监进行培训。

2.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

监理工程师根据分项工程影响质量的重要程度和特点,通过巡视检查、旁站、见证监督、停工待检、检查试验、指导文件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按规定的要求和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规程、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文件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验收,以保证过程的所有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的工序、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可责令承包商整改,问题严重,有可能危及安全及重大质量问题时,可报业主同意下达工程暂停令,待存在的问题纠正后,承包商申请复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复工,控制要点如下:

1.监督承包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级质量检查制度,未经承包单位“三级”自检的分项工程不予验收,并通知承包商整改,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完成。

2.监督、指导和协助承包商建立和完善过程控制程序,过程质量控制是将资源(人、机、料、法、环)输入转化为输出以达的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活动,因此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为中心其控制内容:

<1>. 对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各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

<2>. 督促承包商对主要的工序(分项工程)如基础浇注、杆塔组立、张力放线进行施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行实施。

<3>. 对工序控制的效果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实测、检验、分析、纠正后和认可等手段和步骤来加以完成。

<4>. 工序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

1>. 制定工序质量控制计划

2>. 建立完善质量检验组织机构和检查制度

4>. 对工序活动实施动态控制,分清主次,重点控制;

5>. 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做好预控措施。

3.在现场检查中,监理应重点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标准,按图纸,按工艺进行施工。是否严格地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如发现有违反“三检”的情况或“三检”制贯彻不力,应通知承包单位改正,以使自检体系在质量管理活动中始终发挥良好的作用。

4.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原始记录和自检记录,如上道工序尚未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项目未经监理人员检验合格不得擅自进行覆盖或封闭。

5.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在承包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按照已批准的施工质量检验划分表的规定,承包商在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经过三级自检查合格,填报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审核,总监签认后报请业主组织中间验收,中间验收由业主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参加验收合格后由各方签字,监理编制验收纪要,若验收不合格,由监理部督促施工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采用测量手段,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测量判断元件的好坏、线路的通、断、电气设备绝缘等。

7.采用实验手段,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质量评价,通过实验取得数据,检查电气性能,正确评价电气安装质量,不允许采用经验、目测或感觉评价质量。

8.加强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要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活动的每个细节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可及时指令承包商纠正以减少质量缺陷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9.对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等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承包单位填写见证记录,应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及使用部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并跟踪试验结果。

10.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设计变更内容必须在该项目验收签证上进行闭环确认。根据本工程的管理方式对于变更文件的处理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

<1>.如果业主提出变更,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共商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认可后,出具变更单交业主批准,最后交承包商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实施情况;

<2>.如因原设计考虑不周、遗漏或错误,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交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最后交承包商实施。监理单位监督、落实实施情况;

<3>.如果施工中遇到具体问题则由承包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书面文件,提交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1、跟踪检查施工中实际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是否符合制造厂、设计图纸和经监理认可的材料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检查可采用抽样检查和平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12.工地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与承包商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邀请业主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讨论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办法,并监督承包商实施。

13.对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再由监理工程师做结论,这样可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问题的片面性。

14.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承包商召开质量分析会,邀请业主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主要是分析质量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法,并对下一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控并形成纪要。

15.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工程款支付审核的权利,对承包商违反工程质量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签认工程款支付凭证,以约束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1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改进。并督促处理及处理后复查签认。

17.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按项目法人的授权组织形式参与对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意见,并审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或方案,报项目法人审批后,监理检查处理结果,并组织验收,对处理后质量提出监理评价意见。

18.本工程采用监理月报的形式,收集施工质量信息,经分类整理后,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

19.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月进度款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量,若质量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作为项目法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20.计算机辅助管理,监理工程师利用计算机对工程计量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合同条件进行辅助管理。

21.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认真填写监理日志以及旁站,见证等质量记录保证原始资料及时准确,存在问题必须要求承包商封闭,总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日志及记录的执行情况并签署意见。

2.3施工后期的施工质量控制(事后控制)

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自身进行三级检查验收后,应填写自检的施工记录和质量自评表格报送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自检记录合格后,会同承包单位的专业质检人员到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经过现场测量查验符合规范要求后签署确认意见。并根据测量的实际情况与验评标准对照提出对承包单位自评的监理意见。如果经监理部检查发现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单位应进行整改修复后申请监理部复验。复验合格后监理部签署复验意见。凡由监理部负责质量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未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合格,承包单位则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项目监理部组织或参加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具体为: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及等级评定(验收项目在开工前划定);总监组织对分部工程的检验验收及等级评定;项目监理部参加业主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检验、验收及等级评定,并在业主检查前完成监理预检。

2.对已确定的验收、评定项目由承包商通过本单位的质保体系(三级自检) 逐级检查后,以书面形式签认。监理单位需验收的项目,承包商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及自检资料,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检查。验收通过的检测结果和验评结果作为工程总评价的基础和依据。

3.对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检查结果认真进行施工质量水平变化分析,找出影响工程施工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及应对措施,并在下一阶段的事前控制中引入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方案。

4.对于由质量监督中心站按典型大纲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将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做好迎检工作,并提出对该项目监理质量控制的情况报告。同时接受质监站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5.主持施工各阶段的监理预验及竣工预验工作,并编写监理报告。

6.输变电设备竣工验收和投运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投运

<1>.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的现行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

<2>.云南电网公司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规定

<3>.经管理单位/部门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

<4>.设备采购的技术协议及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5>.工程质量检查和检测实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6>.凡是云南电网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工程、输变电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标准进行竣工投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运行条件才能投入电网运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具备投运条件。

1>.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按要求或验收不合格者,其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2>.遗留问题属影响电网、人身、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且不能在投产前处理完善的;

3>.未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使得检查组无法验收的;

4>.启委会认为尚不具备投运条件的。

7.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质量验评记录及竣工资料竣工图等督促其按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编制立卷和移交。

8.监督承包商做好投产前的维护、保管工作。

9.做好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对保修期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10.做好监理回访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运行单位、法人单位进行质量回访,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分析处理和落实。

三、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在满足工程安全、质量、投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法人确定的工期目标,编制监理控制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编制网络计划并督促实施,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随时调整,做到进度控制动态管理。见进度控制程序图。

3.1进度的事前控制措施

1. 编制监理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可行性、合理性。

4. 协助制定由项目法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协助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5. 协助项目法人办理开工所需有关手续。

6. 积极组织施工图会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编发纪要。

7.督促承包人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创造开工条件,确保工程按期开工。

8. 经监理人员审核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开工令。

9. 充分考虑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根据现场包括人文、地理、气候诸多因素,制定相应的有效的预先控制措施。

3.2进度的事中控制措施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提供依据。

1. 建立工程进度控制制度,做好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监理日报等工作。

2. 进度工程进度检查

检查施工进度,绘制“工程形象进度图”。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主要审核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并对进度控制提出监理意见。

3.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坚持施工现场监理,掌握各单项工程开工和实际进展情况,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与工程相关单位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对后续工作、总工期的影响情况,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与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必要时在征得项目法人的同意下调整工期目标。

4. 当监理部接到承包商的各种检查验收签证、尤其是停工待检点(H点)的检查验收申请,有关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签证,不得影响承包商的作业计划。

5. 跟踪工程进度,收集相关资料(图纸、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技术力量、施工机具投入、天气状况等),及时分析进度滞后原因,督促承包商采取相应措施。

6. 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检查各自合同执行情况,协调并督促设计、供货等单位配合施工,解决其中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7. 以监理月(周)报或专题报告形式向项目法人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8. 工程受到干扰或影响使工期延长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建议,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负责贯彻实施。

9. 按合同要求,在质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及时进行核实, 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完善与进度有关的支付款资料。

10. 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计划施工,并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进行预控或采取对策进行纠偏,并以书面报呈业主。

11.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3进度的事后控制措施

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分析进度偏差将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工程进度预测,从而提出可行的修改措施,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1. 技术措施:如改进施工工艺、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2. 组织措施:如增加工作面、增加作业队数、增加劳动力、增加工作班次、增加设备数量等;

3. 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励、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水平、对采取的技术措施征得项目法人的同意下给予相应补偿等;

4. 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四、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4.1建立投资控制组织机构

1. 建立责任明确的投资控制人员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加强工程投资控制信息的交流工作,制定系统完善的工程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计划。

2. 定期向项目法人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投资控制措施,实现投资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4.2协助项目法人施工图预算审查

1. 按照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并结合技术经济分析,审查施工图预算,通过施工图预算反映设计的技术经济效果,对设计参数过于保守或由于设计不当原因造成施工工艺复杂、投资浪费等情况采取技术磋商的方式,提请设计单位解决。

2. 审核施工图预算是否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容、项目投资额编制,监理工程师以工程量的控制为工作重点,审查控制不合理变更,有效控制造价。

3.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重点在以下内容:

<1>. 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确保各项工程量的计算符合定额计算规定和图纸尺寸。

<2>. 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审查时监理工程师重点在以下几个问题:①预算中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单价是否与预算定额的预算单价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作内容是否与单位估价表一致。②换算的单价。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是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其次审查换算是否正确。③对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是否计算正确。

<3>. 各项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①其他直接费具体计算时,应按当地规定执行。审查时要注意是否符合规定和定额要求。②间接费计取的审查,应注意:建安企业应按本企业的级别和工程性质计取费用,避免高套取费标准;有关费用的取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也计取为安装费中。③计划利润和税金的审查,重点放在计取基数和费率是否符合当地现行规定上。

4. 对设备材料的选用和代用,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

5. 监理工程师通过查阅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向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节省投资的建议,使双方在执行合同中都能受益,使工程投资控制成为建设各方的共同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

4.3工程变更费用的控制

1. 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按照“先算帐,后变更”的管理模式,首先进行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向项目法人说明变更产生的投资增减额和效果,供项目法人决策。这种先定价后施工的变更,便于项目法人安排投资计划,防止盲目变更;同时,可以避免结算时签证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

2. 针对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以投资控制目标为基础,每月动态地把实际支出额与目标额进行比较,发现偏差及时分析、调整,防止出现竣工结算与控制目标相差悬殊的局面。

3. 对属于提高设计标准、扩大设计规模、超出批准初步设计范围的新增内容及限额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报请项目法人审批。

4. 严格审核变更价款,包括工程计量及单价审核,坚持工程量属实、单价合理的原则。

<1>.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坚持以下原则:合同报价中有适合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价款;合同报价中有类似的单价,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应的单价时,由施工承包商提出、监理工程师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执行。

<2>.工程变更工程量应按照图纸标注量,必要时可以现场确认。

5. 建立工程变更审批制度,为工程结算提供有效资料。把好审批关,防止出现因未能及时签证或签证不规范、不明确引起的结算纠纷。

6. 加强现场费用签证和工期签证的管理,整理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

<1>. 费用签证包括:零星用工、零星工程、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等。

<2>. 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等。

4.4工程款支付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违约索赔情况,综合考虑施工进展对资金的需求,协助项目法人合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支付工程进度款,避免超进度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详见流程图。

1. 充分考虑建设投资的时间效益,实现资金的动态管理:

<1>. 在制定施工方案时,集中研究关键线路上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以缩短总工期,并减少施工准备时间。

<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确定合理的施工规模,如建设初期不宜将工程铺开面过大。

<3>.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建议项目法人适时安排大型设备的购置,不宜过于提前,以减少建设资金的沉淀和积压。

<4>. 制定完善的节约资金、控制投资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

2. 控制工程预付款,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条件,审查施工承包商预付款申请的数额和支付时间,执行合同规定。

3. 加强工程计量控制,对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工程部位及时统计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统计及时、完整、真实、有效,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提供依据。例如:施工现场水文、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变化、施工技术要求变化等发生合同外或设计文件外的施工项目,必须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防止结算时由于工程量引起的纠纷.

<1>. 工程计量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额外签证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2>. 工程计量的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种费用的支付项目。

<3>. 工程计量的条件:所有计量的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验收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进入计量程序。

<4>. 工程计量的管理:为避免工程计量中出现重复和漏计现象,监理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

5.协助项目法人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依据监理统计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审核施工承包商统计并填写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及有关资料,核实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做到价款结算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避免投资的超前使用。

5. 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结算申请书,并提出监理意见。

6. 配合对缺陷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方。

7. 公正地处理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其处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五、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5.1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工作方法

1. 在建设管理单位授权范围内(即本服务范围内)代表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合同管理。

2. 监理部设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订合同管理办法,记录合同执行情况。

3. 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开工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全面交底,以会议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方;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单位的联系,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4. 结合工程情况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合同信息管理制度等),认真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履约管理,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

5. 监理单位有义务协助业主搞好工程前期的各项招标工作,应邀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施工招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应邀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标与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参与监督施工合同、订货合同及其它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6. 认真履行建设管理单位与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监督(监造)等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属委托监理单位代行履约的部分。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建设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审核承包合同文件。防止合同文件出现不利于保证建设单位利益的条款。

8. 熟悉建设管理单位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等事项。协调监理合同范围内各承包商间关系,特别是安排好接口出的衔接。接受上一层次的协调,并组织贯彻、落实。当发生索赔事宜时,监理应核定索赔的依据和索赔的费用,并提出监理意见。

9. 监理工程师应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合同的执行,发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析、研究合同执行情况。

10. 定期向建设单位上报合同的执行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条款的要求对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

11. 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各类合同,避免合同缺陷的发生;对业主签订的各个合同进行履约分析和风险分析,预测各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纠纷;提醒或协助建设单位履行合同,如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清点等;针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公正地解释合同条款含义。

12. 在业主的授权下,依据合同条款,及时处理工程延期、工程变更、罚款、索赔等事项,把对设备材料承包商的索赔,作为索赔工作的重点,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13. 熟悉、研究合同的索赔条款,树立超前控制的观点,预测可能发生索赔的因素,配合业主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导致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条件发生。

5.2事前控制

1. 对各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度,履约能力,技术力量,主要供货商的生产能力,供货保障,技术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调查。

2. 参与招标人有关施工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的谈判,主要从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效益性,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各项技术要求,供货,时效等方面考虑,主要条款如合同费用、履行时间、质量要求、保修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必须明确,避免实施中产生纠纷和争议。

3. 安排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与各合同单位建立稳定,高效的合同沟通反馈通道。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分析的前提下事先对可能的工程合同建立明细单。

4. 将已拟定和签订的各项有关的工程合同事前备案,及时掌握各阶段工程合同的签订,实施情况。工程未动,合同先行。尽量避免留下合同争议隐患。

5. 了解、熟悉并研究合同条款,特别是索赔条款,建立超前的控制观念,预测可能发生的索赔因素及索赔发生后的索赔后果,并分析提炼控制要点,针对行地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防止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6. 合同履行前,组织和参加各参建合同单位的履约调度会,对各合同单位进行合同管理和履约计划的监理交底。

5.3事中控制

1. 合同一旦生效,监督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与合同当事人主动进行联系,并保持长效、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对履约时间,履约计划进行沟通,并实行动态管理。

2. 在项目法人的授权下,依据合同条款及时处理延期,变更,处罚,索赔等事务,把对设备材料商的索赔作为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工作重点,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 定期召开合同执行情况分析会,组织各专业建立工程师分析和研究合同执行动态,及时掌握各方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及时收集参建各方的进度、质量和投资各方的信息,准确解决处理各种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问题,以确保各类合同的完全履行。

4. 以信息管理为支撑,对合同管理实行动态控制,有效地对合同协议中可能发生调整的条款进行及时控制,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和控制措施。

5. 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督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在控制的目标范围内。

6.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要及时、主动了解争议的全部情况,进行调查和取证,并及时与争议双方进行磋商,努力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争取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若无法调解解决,应监督承包合同双方按约定的程序解决纠纷,同时协助招标人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事项。

5.4事后控制

合同履行完成后,及时与合同有关当事方办理有关合同终止手续,特别是供货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供货质量,售后服务,保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向业主提供监理意见或报告。

对对口专业性较强的主要或长期合作的供货单位建立长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的同时,为业主提供更可靠的信息,同时更有力地保障和督促供货单位的合同履约能力。

5.5监理合同的执行及其它工作

1. 按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及复工令,并处理因工程暂停可能引起的与工期、投资等有关的问题。

2. 根据委托合同规定的程度和权限审核、签认、报送工程变更,并督促实施批准的方案。

3. 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索赔的有关凭证,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相关合同约定,公平、公正地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4. 根据施工合同有关工期延误的责任约定和工期拖延对整个工期影响的事实和程度,谨慎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和批准延期的时间。

5. 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监理合同履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同时接受项目法人的管理和监督。

六、信息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6.1信息管理方法及目标

本工程使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项目管理,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工程信息管理和监理资料整理,采用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发挥公司档案管理专业化的优势,档案管理“四参加、三同步”原则确保竣工档案满足归档率100%,完整率100%,合格率100%的标准要求。

6.2 信息管理控制措施

1. 项目监理部将设专职信息管理员,抓好信息网络的规划、安装、调试及实施。项目监理部将按PMS(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管理流程,按期上报相应的控制报表,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2. 每个监理人都是工程信息的搜集者,设专人负责对工程信息进行归口整理、保存和管理。

3. 在具备相应通讯条件的项目部,为了加强信息的有效管理,我公司实行日归档制度,即当日信息当日收集、归档,然后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的业务督导组对当日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处理,再次反馈到项目监理部,指导监理业务正确有效地开展。

4. 利用计算机辅助手段,建立有效的工程信息管理体系,保证监理信息反馈的畅通,项目监理部工程信息传递路径如下:


6.3监理部信息传递路径图

1.规定项目监理部内部的信息传递路径

<1>. 所有外来信息经过筛选后传递到总监理师,由总监理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处理方式并传递到处理责任人,处理完毕后再反馈给总监理师和有关人员,并分类入卷。

<2>. 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文件、便函、传真、监理报告等各种类型的信息,发出前必须经总监理师或授权人签署,并存入案卷。

2. 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的所有信息也通过监理传递到该信息的接受者,保证监理单位信息管理的有效性。

3. 采用PROJETA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并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的时间输入、更新数据,并配合建设管理单位或其它委托的单位开展相应的进度计划分析工作。

4.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信息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分类入卷,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工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工程信息汇总、处理后及时以监理月报等形式发送给有关单位。

<1>. 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 施工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形象进度情况;

<3>. 施工质量情况,综合反映报告期内施工质量状况,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4>. 物资供应,反映各材料订货、加工、运输、到货情况、质量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

5. 按照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建立工程项目信息网络,采用高效和规范的监理手段提高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在各参建单位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6.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取得的信息,定期组织分析工程动态和趋势,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并提供相关资料呈报业主:

<1>. 工程项目的管理信息,定期编写“监理简报”;

<2>. 按建设管理单位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的监理周报、月报;

<3>. 工程现场的重大或特殊问题专题报告;

7. 加强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确保信息管理的安全性。

8. 通过建立报表、会议纪要、联系单、资料提供制度,利用计算机手段形成全工程信息网,组织、督促承包方及时提供有关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形成工程监理信息电子档案。

9. 工程竣工时,按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GB/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有关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立卷归档。提出完整、规范的监理资料。

第九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一、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 监理人员必须执行监理部的有关规定,接受总监理师的领导,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2. 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定,独立、公正、科学、可靠地工作,维护国家、顾客和承包商的利益。

3. 监理人员要牢记公司的质量方针,严格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定、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理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4. 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严格遵照“秉公执法、严格监理、遵纪勤学、热情服务”的原则谨慎而认真地开展工作。

5. 监理工作要为工程着想,急工程所急,从监理角度作好工程服务。

6. 监理人员要自觉执行国家对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其它有关的单位在该工程项目中发生经济关系,不得与有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顾客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

7. 坚持科学态度,对工程要以科学数据作为认定质量的依据,不凭主管臆断。

8. 尊重客观事实,正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9. 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监理的作用为工程建设服务,充分尊重项目法人对工程的统一指挥。监理人员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监理程序,重要的监理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行文程序发出。

10. 监理人员要从工程建设的整体出发,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积极承担监理工作任务。

11. 虚心听从项目法人及工程建设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领导,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2. 积极努力工作,对改进监理工作和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各类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

二、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在现场监理人员均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做到记录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公司以此作为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的内容之一。

2. 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1>.气候记录;

<2>.施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

<3>.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4>.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的答复;

<5>.工程试验记录;

<6>.产生索赔,争议及合同纠纷时承包单位实际情形及处理方法;

<7>.向承包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

3. 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监理日志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登记后归档。

三、监理月报编写的规定

根据监理合同及有关制度的规定,监理部应定期向上级、项目法人及有关单位报送监理月报,为使月报的内容规范化和及时报出,特指定如下编制要求。

(一)、编写的主要内容:

1. 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主要形象进度完成的情况。如工程达到的部位或阶段,完成的事物工程量、工作量或百分率等。

2. 工程质量情况:说明本工程质量的情况,包括质量验收、验评情况优良品率、存在的质量问题,其中重要的质量问题要逐项说明。

3. 投资控制情况:报出当月工程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投资的数额及占总额的百分比实际完成数与概预算数的对比。

4. 监理工作情况:主要写出四项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中做了哪些工作,如在进度控制上提出或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达到什么效果。在质量监督上(包括设计质量)提出的意见、改进措施、效果等。

5. 存在的问题:主要提出本工程在进度、质量、投资以及监理工作本身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提请有关单位需解决的问题。

6. 施工现场的大事记;重要的会议情况、项目法人、承包商等单位的重要活动、上级领导来现场指导工作等。

(二)、编写规定及要求:

1. 监理工程师提出本人负责范围内的书面材料,叫总监审阅。

2. 材料一律用稿纸书写,要求书写清楚,语言通顺,引用的数据事例要可靠。

3. 每位监理工程师的材料皆归类存档。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一)、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准备工作是否完善,是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连续均衡施工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开工审批手续。

(二)、承包商应在完成下述7项工作,并于开工前5天向工程监理部报送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

1. 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已批准;

2. 劳动力已进场;

3. 机械设备已进场,并布置就绪;

4. 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

5.开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交底;

6. 开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已进场;

7. 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妥;

(三)、开工报审表经工程监理部审核并经项目法人审定后,承包商方能开工。

(四)、开工报审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项目法人、项目监理部、承包商各存1份。

五、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制度

把好设备、材料质量关的依据:

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设计图纸、文件及制造厂的技术标准等。

(一)、设备

1. 设备定货是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项目法人在组织有关各方招标选购设备时,应了解、考核制造厂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并按照初步设计原则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设备技术要求文件,与中标厂先签定“技术协议”,待技术协议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能签定商务合同。

2. 设备监造是对为出厂的设备进行制造质量的监督,以确保设备制造质量的重要工作,项目法人应重视并派出或委托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驻厂搞好这一工作。

3. 设备包装质量和运输、装卸加固工作的质量也是保证设备质量的重要方面,项目法人在委托这类业务的同时,应明确相应承包商的责任。

4. 设备到现场的质量保证的重点,是从设备开箱清单到设备移交的现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设备开箱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1>.包装应完整、设备未受到损害;装箱清单数量与装箱数量应当相符。

<2>.设备的外形接口是否与工艺设计相符。、

<3>.设备清单、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等装箱资料是否齐全。

设备缺陷处理:

当设备存在缺陷时,由施工方提出并经建设、监理和厂家代表认可,同时监理人员应对其处理措施提出意见,并在处理后进行检验,较大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应经总监核准。

(二)、材料及构配件

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1.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化验单。监理人员对其审核后,证明文件和化验资料不合格或不齐全时,应及时通知补齐。

2. 当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质量有疑问时,专业监理人员应与建设方有关人员会商,要求材料、构配件采购单位在现场重新取样试验,若试验资料不合格即通知该材料或构配件不准使用并由采购单位承担费用,若试验资料合格,应请建设方负责试验费用。

六、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项的内容:

1. 凡是设备、材料在进货、运输、保管、投运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

2. 凡是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技术规程或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

3. 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设备技术要求的项目。

4. 凡是施工活动中,没有依照各级质保体系和质量文件实施的项目。

5. 按照施工验评标准,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

(二)、不合格项处理过程分为提出、受理、处理、验收程序,其要求是:

1. 提出:

A、承包商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向监理部门提出报告,写明不合格项情况、标准差异大小、发生原因、修复方案等。

B、监理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应由监理部门发出通知送设计或承包商,通知应注明不合格项情况、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等,并要求其限期处理。

C、制造单位发现的不合格项,应由厂家代表提出不合格项的内容、原因、建议处理意见等,送建设方和监理方并由监理方转受理单位。

2. 受理:

受理单位在接受到监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交监理部门审核,监理部在3日内将审核意见送交受理单位。

3. 处理

受理单位在处理前,应填写好记录并向监理部门申请验收。

4. 验收

不合格项经处理后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逐级验收,最后由监理部门验收。

(二)、其它事项:

1. 不合格项处理发生的费用,应按建设方与有关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2. 不合格项处理中,造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处理。

3. 当处理项目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属于设计问题时,应按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办理。

4. 当处理项目中,涉及第三方时,在处理栏中,应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七、质量事故处理管理

(一)、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或不符合设计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将造成永久缺陷者;或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保管、装卸、搬运、安装、调试、试运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属于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者;

<2>.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

<3>.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

<4>.单项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

通常指单项损失金额在1~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

1、记录事故:由承包商记录并处理。

2、一般质量事故:承包商应在二日内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部门,并在5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建设方和监理部门。

3、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商应在4小时内向建设方和监理部门报告,建设方应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方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的10日内,将事故调查分析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临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有关事项:

1、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应按返工实际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工、机械费及相关取费规定而计算出的费用。

2、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技术资料应作为竣工资料移交给建设方。

八、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做好工程项目质量的工序控制,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使项目法人得到一个质量可靠性的工程项目。

(二)、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一道工序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一般指:

1. 工程项目工序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和预埋件的情况。

2. 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的验收,指地基开挖图质、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及贯入度等。

3. 埋入结构或土中的防水工程的验收,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带处理措施、防腐处理情况等。

4. 工艺设备安装前的内部质量验收,如设备解体检修,设备吊芯检查、扣盖和设备内部完工的检查等。

5. 埋入保温及设备、结构内部的焊接质量验收。

(三)、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包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若承包商自行隐蔽,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包商挖开或解体接受检查,承包商不得拒绝,否则监理人员有权不予验收签字。当项目法人有规定时,应有项目法人的代表一起验收。

(四)、隐蔽工程验收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经各参加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五)、隐蔽工程验收各方人员: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实际工代、建设方专业人员、承包商的分项工程负责人、承包质安部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六)、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应同验评工作同时进行,以利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

(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监理人员签字后应带回一份交监理部信息管理组保存。

九、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一)、要求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最基层的工序验收,必须在工序过程中进行,按“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属于停工待检点的工序必须停工待检,其验收记录文件必须随工序验收进行填写,不得事后补记。

2. 单位工程验收是全面检验、考核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为已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条件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付项目法人保管或使用,为工程整体形成生产能力奠定基础,必须严格进行验收。

(二)、程序及内容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两次进行,首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而后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2. 单位工程验收的条件及内容

<1>.施工已全部完成,其所属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记录文件、资料完整、齐全,竣工图已完成。

<3>.单位工程正式验收前,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商自行组织初验,并按以下程序开展验收工作:承包商初验→监理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监理部组织相关单位预验→承包商整改→申请正式验收→项目法人组织正式验收。

<4>.单位工程正式验收应评定质量等级,并经各参加方签字,工程验收完毕,可移交给项目法人进行保管和使用。

十、工程总体验收制度

工程、总体验收的依据

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 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验收规程;

5. 合同规定的进口设备中心总站颁布的质量监督典型大纲;

6. 设计图纸和文件;

7. 上级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

(一)、程序组成

工程总体验收由单位工程、安装工程分部试运、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三个部分组成。

(二)、竣工验收

1. 试运的设备才能投入整套启动试运。

2. 整套启动试运中按试运指挥部的整套启动试运措施,对设备进行不同工况的动态考验,并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3. 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应由调试单位整理出成套的试运记录并提出报告。

4. 整套试运结束,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单位共同验收签证,并进行评级。

5. 整套试运合格,由启动验收委员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并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6. 移交签证办理的同时,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移交给项目法人,移交签证后一个半月,承包商应将工程施工的全部资料全部移交给项目法人。

7. 按合同规定,承包商对移交的工程实行保修制度。

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再报,重新审定.

2. 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2>.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3>.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

<4>.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5>.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

<6>.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7>.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

<9>.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审定同意。

十二、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的依据:

<1>.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

<2>.建设单位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等.

2. Ⅰ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并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Ⅱ,Ⅲ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单上会签.

3,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

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十三、旁站监理制度

1. 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 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3.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质检员一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旁站记录应存档备查.

5. 公司技术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对不按公司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部和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十四、工程例会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1.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机构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

2.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

3. 第一次工地例会内容:

<1>.建设单位代表宣布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其权力,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现场经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详细介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施工期间的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三方工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4. 工程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举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并应形成会议纪要。

5. 工程例会内容:

<1>.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

<2>.听取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双方协调配合。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安全文明施工是电力工程建设的永恒主体,是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的体现。工程建设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建设实现安全、优质、造价合理、按期投产目标的实现。

2.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施工的要求和指示,严格遵照《电力建筑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第一。

3. 现场各单位在工程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应按《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设施,认 真负责地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搞好施工安全。

4. 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应有针对性强的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并在工程开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认真交底。

5. 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应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针对季节、地区和施工特点,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 工程监理部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活动,提出监理意见,在日常监理中,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进行监督,并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章 监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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