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验 收 资 料 初 审 表
建设单位:(盖章)工程名称:
消防施工单位:(盖章 )
填表说明:
1、“初审结果”栏中“缺”表示形式要件数量缺损或内容缺损;“不实”表示形式要件中所填写的内容
明显与事实不符。
2、实施强制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强制型式认可制度的产品应分别提供认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应每
年通过年检。产品购买和供货时其检验报告或证书应在有效期限内。2002年前购买的产品,其认证证
书、型式认可证书可由型式检验报告代替。
检验报告应为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的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机构为: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
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有关消防产品的信息,可登陆http;//211.167.79.7、http://www.cccf.net.cn网站进行查询。
3、进口消防产品或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指经代理确认的质量合格证明。
4、不燃或难燃材料的检验报告检验依据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提示:
1、此表是对消防验收资料初审的结果,工程验收的结论在现场抽查后方可作出。
2、请你单位按此表自查,并按此表顺序装订消防验收资料,重新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初审人年月日
复核人年月日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建审处制
第二篇:正文:消防验收提供资料
工程消防验收流程
一、消防验收的条件
1、消防设计审查
合格
地铁公司将建设施工图纸送至依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提交至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局防火处建审科)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向地铁公司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消防产品委托送检
合格
消防产品运达施工现场后,不得擅自安装施工,建设单位报青岛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局防火处技术科)申请委托检验,委托公安消防部门现场抽取样品后,建设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至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签订《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协议书》并交纳检验费,检验合格出具《消防产品材料检验报告》。(具体流程说明见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工作程序》)。
3、竣工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GA836--2009版)》,对建设工程进行自检,并形成自验收报告,填写《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功能自检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2)。
4、第三方检测
1)消防设施检测(消防检测和电检一并完成)
合格
不合格
在工程竣工后,地铁公司申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消防检测及电检(先电检后消检),检测合格后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书》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书》(一年有效期)。对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初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写补检申请表》,申报复检。(具体流程说明见附件3《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程序》)
2)钢结构防火涂刷工程检测
对于工程中使用建筑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地铁公司申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建筑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合格书》(具体说明见附件4《钢结构防火涂刷工程检测申请表》)。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规定要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局防火处检验)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依法提供材料(附件5《消防验收报审资料目录清单》)。
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性检查和功能测试的方法,组织消防验收评定检查。消防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4、消防验收人员根据审批决定的验收意见,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法定期限内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通过窗口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