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 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三、 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
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篇: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准确收集,登记、报告疫情。
2.报告病种为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病人。
3.报告时限为甲类和乙类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非典、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报告。乙类城镇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报告,丙类24小时报告。
4.健全传染病登记,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不得漏登、错登、漏报、缓报、谎报。
5.遇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件要迅速启动直报网络和灾害报告系统,立即作出报告。
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0—7岁儿童及当月出生数。
2.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做到人、卡、证、册对口。
3.严格免疫制品的运送、保存与使用,用过物品要严格销毁。
4.接种时要严格查对,并做到无菌操作,发现异常反应立即上报。
5.掌握妇女、孕产妇、0—7岁儿童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组织开展保健知识宣传。
7.实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搞好登记报告。
8.协助上级做好妇女、儿童体检及疾病筛查。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2.全面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宣教等综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强化卫生室达标建设,整体环境达到洁、齐、美。
4.坚持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上墙。
5.严格医疗文书和药品管理,确保医疗和用药安全。
6.认真执行有关登记、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门诊登记及处方书写管理制度
1.接诊病人要按门诊登记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漏项、漏登。
2.认真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
3.处方由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或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具。
4.处方书写要做到字迹工整,项目齐全,格式规范。
5.处方用药一般不得超过7日量,急诊不超过3日量,延长须注明理
由。
6.普通、儿科、中医处方保存期为1年,毒性、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门诊登记保存1年。
消毒管理制度
1.执行治疗时要衣帽、口罩整齐、严格无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
2.治疗时要保持整洁,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3.用具用品要严格消毒,无菌物品有效期7天,浸泡液限期更换。
4.疑似传染病时要严格隔离,病人离室和所有用过物品要消毒。
5.玻璃注射器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一次性注射器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销毁。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乡村医生用药目录》,不得超范围用药。
2.药品统一由卫生院采购供应,不得非渠道进药。
3.建立药品赊销台账,认真进行登记,每月向卫生院报账。
4.药品要上架,上台,入柜保管,做到防鼠、防尘,防潮,防虫蛀,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药品。
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财务账册,做到日清月结。
2.医疗药品收费要严格执行限价规定,不得超收,漏收,并做到明码标价和项目公示。
3.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要造册登记,管好用好。
4.实行药品购进、销售、库存月报账制度。
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1.掌握医疗、预防、保健及相关信息。
2.实施信息的统计、核实与报告。
3.反馈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门诊每日及时将垃圾送到垃圾桶,其中污染物应送到污染桶内。
2.诊室内的痰盂,要盛约1:20的“84”消毒液。
3.病人用过的废纸及果皮等物应放置纸篓内。
4.医疗废物应合理分类,使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包扎,做到不易断裂、渗漏。
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1.服从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
检查,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服务。
2.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服务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积极参加一体化管理和工作例会及业务学习,强化自身业务建设。
4.认真规范书写,管理出访及各种登记,严格执行查对、登记、报告制度。
5.遇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事件要迅速启动直报网络和灾害报告系统,立即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