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 请 鉴 定 事 项
请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部门对美人宫新村18幢楼房进行抗震标准鉴定。具体鉴定内容为:
1、该幢楼房在设计、施工时是否采取了抗震设防措施;
2、该幢楼房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事 实 和 理 由
根据申请人在法庭上提交的法律依据及相关的官方网站资料,能够证明本案涉案房屋所在地属于抗震设防区及中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相关事实。其中,
1、我国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在抗震设防区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有关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当在初步设 1
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已建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2、福建省建设厅以闽建设〔2002〕37号文下达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的通知》,《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福建省区划一览表清楚表明,漳州市芗城全部区域位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的区域范围内。
3、20xx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2001)1号文下达的《福建省防震减灾规划》中明确提到:“闽东南沿海地区及闽粤赣交界地区被国务院批准确定为我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包括闽东南、闽西和水口库区。”
4、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主办的“福建水文网”官方网站的 2
发布的资料: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知识问答(九)》,其中“第319、什么是防震减灾体系?”的问答里明确福建省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包括“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市区和福清、长乐、石狮、晋江、南安、龙海、永安县级市城区”
由以上列举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可以得知,涉案新村18号楼的所在地全部区域范围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大大高于《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抗震设防区起点标准,属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根据该法规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进行抗震鉴定。
同时,本幢楼在建筑设计规划图中经审批的楼层是八层,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多盖一层,变成现在的九层,其实际高度达28.5米,而相关规范中规定的不设电梯的楼层适宜的高度是16米,该情形亦符合上述法律关于超限高层的定义。超限高层再加上为楼梯净高符合规范而采取的各层楼梯横梁切角的整改活动,该幢楼房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承载是否超负荷,是否符合现行的抗震设防标准要求,依法亦应进行抗震鉴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鉴定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5月26日
3
第二篇:传百度
20xx年5月见习岗位工资发放表单位名称
20xx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