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
申报材料要求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增加产品类别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受理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类别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产品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在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后面的“□”中打“√”。
1.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4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5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6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7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内容(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
3.1生产线名称:按照产品类别进行命名,如配合饲料生产线、浓缩饲料生产线、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生产线、精料补充料生产线等。
3.2生产能力(吨/小时):按照混合机有效容积×0.5(平均容重)×10(批/小时)计算。
3.3产品类别:按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填写。
3.4产品系列:根据企业生产情况,按照饲喂动物划分并填写。浓缩饲料填写畜禽、水产、反刍、幼畜禽、种畜禽、水产育苗、宠物、特种动物等;配合饲料填写畜禽、水产、反刍、幼畜禽、种畜禽、水产育苗、宠物、特种动物等;精料补充料填写反刍动物、其他等。
4.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致的原料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自动包装等设备及完整的除尘系统、电控系统、液体添加等辅助设备。
生产颗粒饲料产品的,还应当填写制粒或膨化、冷却、破碎、分级、干燥等后处理设备。
4.2生产线名称及序号:与3.1对应,并逐一填写。
4.3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4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检验仪器明细表
5.1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逐一列出。
5.2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按照仪器说明书或仪器铭牌填写。
5.3技术性能指标:填写检验仪器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6.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人员登记表
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其中检验化验员至少2名。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
(三)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机构图
提供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七)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
提供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负责人和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提供劳动合同草案文本。
(八)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九)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
提供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厂区平面布局图,并注明生产、检化验、生活、办公等功能区,其中生产区应当标明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基本尺寸。
(十一)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线数量逐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使用规范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
工艺说明应当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使用同一套生产设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十二)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
提供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的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三)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提供本企业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四)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按比例绘制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明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
(十五)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有检验仪器购置发票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提供检验仪器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十六)企业管理制度
提供企业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称、主要内容等。(1500字以内)
(十七)企业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八)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
注: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类别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企业承诺书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其相关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生产许可证编号: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 品 类 别: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企 业 名 称:(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申 请 事 项:设立□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类别□ 增加产品系列□ 迁址□
申 报 日 期: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二?##年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表2 产品基本情况
表3 生产设备明细表
表4 检验仪器明细表
表5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人员登记表
注1:“证书”指与企业签订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以及特有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人员已经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获证书时间、种类及编号”一栏填写考试成绩。
注2:企业的检验化验员还应当在“获证书时间、种类及编号”一栏中填写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5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的企业。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浓缩饲料是指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三)适用于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的设立、迁址、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及其他情况。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饲料生产许可证》);迁址指已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厂区,搬迁到新的生产地址;增加或更换生产线指已经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增加或对生产线及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重大调整;其他指农业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见《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附页。全部申请材料要求干净、整洁、清晰。
(三)申报材料中不应夹带与申证无关的信息。
(四)电子文件为PDF格式。申报材料中复印件先行扫描成JPG 格式图片,再粘贴到相应位置,然后将所有材料(含打印材料)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名称为申请企业的全称。
(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一份(含电子文件),承担受理工作的饲料管理部门一份,企业存档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二)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封面(见附件3)
1.1 申请书编号:由受理部门按照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规定的编写原则具体填写。
1.2 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格式填写。尚未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填写,已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1.3 产品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在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后面的“□”中打“√”。
1.4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内容填写。
1.5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不填写。
1.6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不填写。
1.7 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企业联系电话,如手机号码或方便联系的办公电话。固定电话号码前标注区号。
1.8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姓名。
1.9 企业生产地址:要求同2.2。
1.10 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设立、迁址、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其他选项后面的“□”中打“√”。
1.11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实际报送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年五月一日”。
2.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4)
本表中除企业简介栏外,各栏仅填写与申证产品相关的内容,对于兼产其他产品的企业,可在企业简介中介绍。
2.1 企业名称:与封面中企业名称一致。
2.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线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申请单位是非法人的,只填写企业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的事项可以不填写。
2.4 固定资产:仅指与申请的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产品有关的厂房、设备和设施。
2.5所属法人机构的相关信息:适用于申请企业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形,按所属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数量:包括生产企业中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2.7 人员总数:与申请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总数。
2.8专业技术人员:仅指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2.9 2.6、2.7、2.8均填写与申请产品相关的信息。
2.10企业简介:应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兼产的企业简要说明其他产品的名称和生产规模等(1000字以内)。
3.产品基本情况(附件5)
3.1生产线数量:按实有生产线数量填写。
3.2生产线名称:按照饲料产品类别进行命名,如配合饲料生产线、浓缩饲料生产线、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生产线、反刍动物精料补充料生产线、其它动物精料补充料生产线。
3.3生产能力(吨/小时):按照混合机有效容积(m3)×容重(吨/m3)×10(批/小时)计算生产能力。
例如,SLHSJ4型混合机生产平均容重为0.5吨/m3的配合饲料,其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4m3×0.5吨/m3×10批/小时=20吨/小时。
3.4 产品类别、产品系列和品种数量:产品类别按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填写;产品系列按饲喂动物划分,品种数量指同一产品系列中包含的产品品种的合计数。
4.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名单(附件6)
填写与本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人员,包括董事长(全日制在岗)、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企业聘请的顾问或不从事日常管理和生产的专家不填写。
5.生产设备明细表(附件7)
5.1生产线名称:与3.2相对应,并逐一填写。
5.2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填写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原料清理、粉碎、配料、混合、制粒或膨化(有制粒或膨化工艺的包括冷却、破碎、分级、干燥等后处理设备)、计量、包装、除尘、输送等设备。表5(附件7)中的序号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中设备编号一致。
5.3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按照设备的说明书或设备上的铭牌填写,不得用简称或简写。
6.检验仪器设备明细表(附件8)
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关键技术性能指标等按照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或仪器设备上的铭牌填写。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企业报送日期前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六)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提供应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及负责人名录。
(七)主要部门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特有工种人员资质证书
提供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参加鉴定并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 上述人员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
(九)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标注主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位置及基本尺寸。并说明厂区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
(十)生产工艺流程图
按照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标注生产设备编号,并说明设计规模、粉碎粒度、配料精度、产品混合均匀度、噪声、粉尘浓度等技术指标。
(十一)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配料精度证明
提供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配料精度的校验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二)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逐一提供本企业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十三)检验室功能分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及其基本尺寸。
(十四)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尚未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四、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内容要求
(一)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见《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企业应准备的材料清单》(见附件9)。
准备材料的内容要求
1.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单位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非法人单位除提供本单位的资料外,还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4.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企业报送日期前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主要应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部门及其负责人。
6.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原件。
7.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原件。已经参加鉴定并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原件。
8.厂区平面布局图:按比例绘制,标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其中生产区标注主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位置及基本尺寸,并说明厂区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
9.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照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标注生产设备编号,并说明设计规模、粉碎粒度、配料精度、产品混合均匀度、噪声、粉尘浓度等技术指标。
10.计算机自动配料系统配料精度证明:提供自动计算机配料系统配料精度的校验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原件。
11.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逐一提供本企业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原件。
12.检验室功能分区平面图:按比例绘制,并标注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的基本尺寸。
13.《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所列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或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14.提供产品备案标准原件(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采用企业标准的提供标准草案。
15.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尚未工商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16.提供按照《饲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本。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程序、原料采购与验收程序、原料接收标准、原料进货台账、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生产工艺设计文件、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防止交叉污染措施、防止外来污染措施、配方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关键生产设备档案、生产现场质量巡查制度、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检验结果验证措施、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仓储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账、产品召回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和记录管理制度等,以及相应的记录表单。新设立企业编制各类记录样表。
附件1: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一览表
附件2:
企 业 承 诺 书
一、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按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表》自查合格,可随时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现场审核。
(三)本企业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若有任何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二、企业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除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等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外,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所有的相关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申请书编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产 品 类 别: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企 业 名 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地址(住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联 系 人:
企业生产地址:
申 请 事 项:设立□迁址□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其他□
申 报 日 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二?##年五月
附件4:
表2 企业基本情况
附件5:
表3 产品基本情况
附件6:
表4 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有工种持证人员名单
注:“证书”指与企业签订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在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以及特有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7:
表5 生产设备明细表
生产线名称及其序号:
注:按照表3中的生产线顺序分别填写。
附件8:
表6 检验仪器设备明细表
附件9: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现场审核
企业应准备的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