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务处通知
西外大教通【2013】16号
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20xx年、20xx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暨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学校定于20xx年12月下旬对20xx年、20xx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对立项项目进行首批经费报销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中期检查及经费报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20xx年、20xx年申报并获准立项的75个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内容:项目进展情况、取得成果以及存在问题与困难等。
3.检查材料: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请于12月13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邮箱:sjk@。纸质版一式二份,于12月18日(周三)前交至教务处网络与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103室。
4.检查形式:由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表,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中提出的研究进度及预期成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评审。
5、提前结题:对于已经完成研究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提前结题申请,经指导老师及学院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审批后,提交结题材料,可以进行结题验收。
二、项目经费报销工作:
1、因上级部门项目研究经费还未拨付到位,但为了不影响项目研究的进行,学校决定由学校先行拨付部分经费用于项目研究,具体标准每个项目2500元,进度较快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至3000元。
2、项目经费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3、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各种支出必须有#5@p,抬头必须是“西安外国语大学”。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4、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签字,经教务处网络
与实践教学科负责人签字验收,教务处长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属于国有资产的设备采购需国资处审核并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5、首批项目经费核报工作为即日起至12月15日前截止。各项目组负责人务必于12月15日前携带经指导教师和院系审核合格的“经费报销审批单”和“粘贴单”到教务处网络与实践教学科进行复核。
其它未尽事宜,请提前与教务处网络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85319599,联系人:庞闻、吕斌。
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20xx年11月4日
第二篇:关于对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
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生创新分中心:
为充分掌握“大创计划”各项目的进度和阶段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学校拟对20xx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创新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9月29日前务必将本单位中期检查计划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
2.各学生创新分中心应要求各级别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立项项目管理”页面,将项目进度、经费使用、中期成果等相关内容录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申请中期检查。
3.分中心应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已录入项目的中期审查意见。
4.各创新分中心须在规定时段内组织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答辩工作,教务处将派员参加或随机抽查。
5.中期检查结束后,请各分中心撰写《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自评报告》(见附件2)。自评报告中需包括学科竞赛的开展情况。
6.要求各创新分中心打印本单位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后附各项目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分项目用文件袋装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随报送材料还须附本单位20xx年国家级、省级项目一览表。
7.校级项目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自行检查、存档。
二、时间及相关要求
1.系统中期检查开通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0月18
日(http://211.83.241.251/StuExpbook/)(项目负责人申请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审核务必在此时段申请中期检查)
2.填报指南请参见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系统学生指导书中的“二、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和“三、申请中期检查”(见附件1)
3.各创新分中心审查时间:20xx年10月15日——10月18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
1. 《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自评报告》以及国家级、省级项目规定上报材料,请于20xx年10月21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纸质文档(签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1.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系统学生指导书
2.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期检查自评报告
3.西南民族大学20xx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创新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