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广州财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至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本协议期满前30天、甲方如不提出书面解聘要求,应认为本协议书自然延期。
二、业务范围
1、代理建账、记账(①含每月做账报税②装订会计凭证、账薄③每月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出企业所得税报表)。
2、代理申报纳税,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3、财务管理咨询。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贵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责任。
2、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为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费用发票的整理粘贴,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从而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或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3、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5、甲方应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地转交或传达乙方。
6、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甲方应承担乙方在为其代理记账过程中的所有会计用品费用。
9、甲方应承担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人员所发生的工本费等。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原始资料的安全,甲方不得将任何资料的原件交给财捷公司的任何人员。
11、如甲方公司在合同期限以内,公司性质发生改变,性质改变同时记账费也按乙方公司公开网站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根据收入大小而定)。
12、如甲方拖欠记账费1个月(含1个月)以上且联系不上委托人,乙方公司可停止做账报税,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的,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广东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乙方应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编制会计报表。同时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5、乙方应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6、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8、如甲方公司在合同期限以内,公司性质发生改变,性质改变同时记账费也按我公司公开网站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根据收入大小而定)。
8、乙方的任何人员不得收取甲方的资料原件,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五、代理记账服务费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元,按季度(半年),由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次月10 日前支付。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相关增值服务收费如下
①年检证件 99元/证。(如每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上门拿单据50元/次。
③代开发票50元/次,领购发票50元/次,首次申请99元。
④发票验旧、缴销99元/次。
⑤工本费一年小规模:100元;一般纳税人:200元(如年底提供电子账本,则不收取该费用。)
⑥代办社保299元。
⑦另外新增值服务等根据工商税局新来出台政策再定,我方按50元/半天标准收取。
甲 方: 乙 方:广州财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5代理记帐合同样本
代理记账协议书
代理记账协议书
苏利代字[2009]第 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建帐、记帐、纳税申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代理甲方记帐、纳税申报。
2.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收费及收费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记帐、申报代理费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工本费),共代理______个月,凭证账簿打印费______元/年,合计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于每季初8日前支付代理费______元,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服务,由此造成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三.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甲方与税局签订的纳税《协议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和开户银行及帐号提交给乙方。
2.甲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将当月的财务原始单据、重要合同及财务做账所必须的其他资料交送给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开签收表给甲方。因甲方未按时移送资料延误申报时间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甲方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数据、资料欠缺或不真实、不清晰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代理业务,受到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罚或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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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协议书
4.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有特殊事项发生而导致合同履行产生困难的,甲方应将解除合同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
四.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
2.乙方委托的代理人员必须对代理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依法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必须按国地税规定的时间上报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4.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渎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申报或受税务机关处罚的,乙方应按照《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乙方因提供代理服务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如发生如下任一情形,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1.甲方提出的要求违反法律、执业规范的规定;
2.甲方捏造事实、伪造单据、隐瞒重要情况的;
3.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七.如乙方的代理行为存在重大疏忽、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但未提供相应服务部分的代理费。
八.合约终止后二十日内乙方将所有甲方的会计帐簿、凭证、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移送归还甲方。续约的双方另定。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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