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2、借款用途:仅用于;
3、借款利息:;
4、借款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1、贷款分次发放:
(1)年月日前,贷款人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年月日前,贷款人将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借款人每次收到贷款后,应即刻向贷款人出具相关书面收款凭证。
第三条 还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人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贷款人归还全部贷款及利息。
第四条 保证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贷款及利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借款人用房产或汽车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应与贷款人一起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每日1%计收违约金。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如借款逾期,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每日1%计收逾期还款违约金。
3、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但未能按约办理抵押登记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4、借款人未按约还款的,贷款人有权选择先要求保证人代为偿付。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改变联系电话或者住所时,应在变更后5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贷款人持两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民间借贷合同(罗仁才)含流质条款
同意过户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多少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最高为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还款期限: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汽车)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2、做质押(需要交付质押物),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质押物归甲方所有。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和利息,贷款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2、经双方协商一致,违约金为借款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某某某法院管辖。(选择一个对你有利的基层法院,最好在里面认识人)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地:(管辖的基层法院所管辖的辖区)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