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机关处理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编号:
洛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制
洛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https://upload2.fanwen118.com/wk001/4930262/4930262_table_1.png)
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https://upload2.fanwen118.com/wk001/4930262/4930262_table_2.png)
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第二篇: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1]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备案说明
l、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
2、竣工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部门是工程保修期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用户对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应向上述单位投诉。凡不接受投诉或不做处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栏内填写说明(参考):
勘察单位:工程地质勘察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地基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验收。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评定为 等级。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 等级。
建设单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等级。
5、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出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6、本备案表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不加盖备案专用章或复印的备案表无效。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