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
总 包 方:
分 包 方:
编号: 年 月 日 1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共6页)
总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的
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
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
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
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它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6.分包方必须执行现场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自觉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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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8.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9.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 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严禁提供伪证。
10.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分包方人员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1.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2.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处罚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行为的,有权令其停工或按现场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13.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四、 安全施工管理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管理必须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积极做好本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将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安保人员登记备案。中途如有人员调换必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便于掌握现场人员情况,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满5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超过50人的(包括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必须认真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人员在接到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对进行再交底工作。
4.乙方必须开展每日的班前安全活动,讲话要有针对性、实际性,并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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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复印件
无效)。非特种作业人员或证件无效者从事特种作业的,视为违章作业,派工者视为违章指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6.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配电箱和其他机械设备,乙方要派专人合理使用,随时保
养、维修。如发生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对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日常施工、生活用电均由甲方提供,乙方在临时供、用电时必须保证“三相
五线”制。严格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甲方电工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对原有设计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等均不得私自拆动,私接乱拉,如有违反,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中,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标志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改
动的必须经甲方专业人员同意后方可。如因乙方人员私自乱折,导致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设灭火器材及看火人。电焊作业
双线到位。气焊作业必须保证气瓶与火点的安全距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乙方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环境保护,环卫卫生等有关法律及项目
部制订的环保、环卫卫生制度,严禁污染环境。保证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区的环卫卫生。做到整洁、明亮、干净统一。如乙方施工期间违反有关法规、制度而遭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加重处罚。
11.乙方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的施工人员。不得有无关人员在施工区、宿舍区逗
留。严禁无有效证件的人员参与工程施工,违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人员。乙方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
一般违章作业的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将交有关部门,按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
13.乙方安全防护人员必须按甲方所提供的方案、技术交底及安全防护的安全技术
交底进行作业。对不符合规定、规范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否则,影响工程进度,要追究乙方的责任(含经济责任)。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室内各种洞口、阳台、窗口防护栏杆或防护网
等,乙方施工人员(含专业人员)均不得私自拆改。如必需拆改时,必须报甲方安全防 4
护负责人,经批准后按安全交底进行拆改。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到原位。对私自拆、搭的,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或工具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15.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建委(京建法[2003] 1号通知)文及有关规定做好施工作业中的临边、洞口的防护工作。甲方随时随地按此文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6.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维护、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对有破坏安全防护行为的,要敢于制止或举报。甲方将对制止、举报人给以适当的奖励。对破坏者进行一定的处罚。
17.对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安全管理时,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配合,如因之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护栏、防护网以外操作,一旦被发现给予重罚。
19.卸料平台架子所有杆构件、安全网,层网与室内沿墙拉接点,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改,否则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械安全
1.甲方负责配合协调机械设备近场、安装、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各机械管理负责人,掌握设备运转动态,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机械设备隐患,严格执行 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3.乙方负责人对现场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操作规程教育考核、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及劳保用品。
4.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5.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懂构造;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
6.乙方的机械设备(电器)必须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7.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交底而导致机械、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8.甲方随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运行检查,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者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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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用电管理,乙方施工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对作业人员进行临电安全技术交底。
2.乙方所使用的电器设备,用完即时收回,自行妥善保管。
3.用电必须先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载、用电人、用电时间及施工部位等)经临电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在施工中用于照明的灯具,电压不超过36V,导线长度不得超过15M;行灯必须有防护罩,手持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保护地线齐全,并压接牢固。
4.乙方必须自备符合规范的流动电箱,所使用流动电箱导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破皮损坏;漏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各电器元件必须完好无损。
5.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符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
6.乙方的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设置床头灯或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7.乙方拆、装电气设备需找甲方电工进行操作。不得私自处理。发生
故障应采取妥善措施并向甲方电工工长报告。
8.施工人员凡违反操作规程或规定进行施工的,所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9.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和服从甲方安全员或电工所进行的安全检查或指导。
10.乙方所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到甲方登记备案。
(四)保卫、消防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并设专人看火,备齐消防器材,方可作业。
2.仓库、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作业,电气设备均应有防火措施。
3. 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等在京务工的合法证件。并办理本施工现场临时出入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灾害等工作。
4.职工从现场携物、运料外出要有出门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5.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和传播淫秽刊物;不准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
6.发现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立即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不得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及来历不明的社会闲散人员。
7.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火灾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报告,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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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搞好消防、保卫工作。
五、乙方必须将上述各项条款传达到本单位每个施工人员。
六、本协议书未尽的安全防护事宜,按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总包方: (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分包方: (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日期: 7
第二篇: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008版)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分包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止: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止: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有效期止: 2 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 双方的义务
3.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3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5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负责对乙方进行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
全技术措施。
4.2 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4.3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4.4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5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无证上岗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监理、建设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2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本单位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3 根据所承担工程的特点,负责制定、实施所施工工程和区域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方案,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
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
5.4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5.6 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负责。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的规定。对本单位员工在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7 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8 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如登高作业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保险义务。
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9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配合甲方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 协议的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7.2 本协议书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2.2 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法人委托书。
7.2.3 派驻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 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第 4 页 共 4 页 乙 方: (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