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合伙人协议书
第一条 合伙宗旨:_安全、和谐、规范、进取。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振扬物流园、贵阳市金燕路金穗办事处大洼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物流园经营管理。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_________日起,至20xx年12月_31_日止,共_10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XXXXXXXXXXXXXXX元各出资人民币XX万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6月15日以前交XX万元,6月30日前交足XX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二)退伙。
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经营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振扬物流园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振扬物流园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振扬物流园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委托XXXXXXXX为合伙经营决策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决策。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振扬物流园的名称继续经营原振扬物流园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第二篇:快递协议书
快递服务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
乙方: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供应乙方快递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快递服务。
二、甲方和乙方在交寄快件前,必须做到对快件按规定进行包装,并核对地区和资费标准。
三、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将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四、文件和重量在1KG以下的快递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1进行说明;大件货物的快运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2进行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按双方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本协议附件3进行说明。
五、需支付的赔偿金如甲方不能兑现,乙方就在结算的款项内扣除,甲方表示同意。
六、乙方将随时对甲方的快递质量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纠正。甲方在一周内无明显改进,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同时支付500元违约金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协议终止前,如需续约双方应在15天前续签本协议。
八、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属于乙方对甲方的快递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中断与甲方的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乙方的每个工作日必须在下午17点前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快递,保证乙方快递件及时送出。甲方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发生延误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超过17点取件甲方每次赔偿乙方1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因甲方原因需中断协议的继续执行,需提前20天告知乙方。如未提前告知而不按协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甲方给予乙方2000元赔偿金。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