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指定银行: 开 户 名:
账 号: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资格的必备条件
1.乙方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的美容、养生、抗衰老、单店或连锁机构;
2.乙方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有稳定的高端客户群体,有丰富的医疗美容项目运作经验;
3.如乙方为个人,则须是具备充足的商业资源,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自然人。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专职业务人员同等的业务平台(包括同等的销售政策,同等的业务资料和咨询流程。),乙方负责宣传和客源组织;提供场地和咨询人员开展项目;
2、甲方对治疗安全承担责任
3、甲方承诺凡乙方推荐的顾客,将视为乙方永久客源对待;永久客源的后续消费,乙方均能获得分成。
4、甲方视乙方业务需求不定期为乙方店内员工进行培训。
三、合作及结算方式
1、所有治疗及整形项目必须先收费后治疗,由甲方收取费用;
2、甲方给予乙方的报酬是通过乙方转介绍整形业务成交额返点的方式来支付;
3、具体返点方式如下
1)国内专家医疗美容项目,涉及用胸假体,臀假体,鼻假体等较大硬性成本的,扣除材 料成本之后返点其他不涉及材料成本的均按返点;境外专家医疗美 容项目,涉及用胸假体,臀假体,鼻假体等较大硬性成本的,扣除材料成本之后返 点,其他不涉及材料成本的均按返点。
2)住院费用、体检费用、输液费用、麻醉费用、术后恢复药剂均不计入返点基数; 1
3)乙方介绍其它合作人(单位)来院,必须于顾客来院前,将该顾客的联系电话和个人信 息提前报单通知甲方业务人员,并录入甲方管理系统,否则该顾客不视为乙方业绩。
4)付款方式:甲方直接转账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5)结算时间:在顾客付清全款、接受并完成所有医疗美容项目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
4、为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各种地面营销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医疗整形转介绍业务,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夸大效果、不得误导宣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可以以多种关联营销的正当营销手段为甲方招揽医疗美容消费顾客。
3. 甲方给予乙方顾客的项目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如乙方提报给终端顾客的价格过低,则乙方返点等比例下调;若双方商量未果,甲方可选择不接纳此顾客。
4.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返点之外任何费用。涉及乙方为甲方操作终端地面营销活动时,乙方须提前将营销方案及预算报批甲方,获得甲方批准的营销方案所产生的活动费用,甲乙双方各按50%平摊;涉及到乙方为吸引客户上门,赠送免费的体验项目或激光类项目,乙方须提前将免费项目及预算报批甲方,获得甲方批准之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涉及到硬性成本项目,甲乙双方按50%分摊成本。
5.乙方在与甲方配合完成销售拓展过程中,须尽可能的协助甲方现场咨询谈高价格,不得以低价吸引顾客上门,否则甲方有权选择不接纳乙方顾客。
六、其他
1.合作期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本 协议到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在合约期前一个月内享有优先续约权;
2.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分歧之处,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磋商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上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签 约 人:_____________ 签 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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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演出合作协议书 正式
演出合作协议书
甲方:华艺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天津市二宫休闲会所演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
2、 3、
演艺时间:二、甲方权益
1、甲方为演员提供协议有效期内的免费食宿。
2、甲方为演员及领队(1名)提供往返路费(单程标准: 800元/人)
3、甲方为演员(领队除外)支付工资、元RMB人/月,并为演员购买有效协议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4、甲方在协议期内可以安排演员的日常演出及相应的社会活动。 5、甲方必须提供节目彩排及演出的场地。 6、甲方必须要确保演出人员的人身安全。
6、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演出所需服装(总共不少于使用期限3—4个月)的租赁费用
RMB,演员到场时一次性支付乙方负责人。
7、甲方因为经营不善或改变经营主体等原因,可与乙方商讨协议内容的变更或重新制定协议。
三、乙方权益
1、乙方必须保证演出的质量及专业水准,演员的职业操守,不能因耽误时间而影响甲方的经营,节目的内容应风格多样。
2、演员在协议期间不得擅自无故终止演出。(自然灾害、伤、病等恶性突发事件除外)
3、乙方自带服装不低于30套,风格为:土耳其、阿拉伯、印度、俄罗斯、维吾尔等
4、乙方派遣的演出队长必须与甲方保持随时的对接及沟通,保证每天准时排练。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纪律、禁止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6、演员在非演出时间外出须向甲方相关部门请假,若违反规定按公司制度予以惩罚。
7、演员在协议期间内,因个人行为触犯法律的行为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
仲裁方式:协议签定地法院起诉裁决;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并缴纳给对方协议总额30%违约金及赔偿对方损失的200%损失费。
协议一式两份,以上条款具备法律效力,签字后即日生效(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事宜另行协议为准。
协议有效期:20xx年 7 月 日——20xx年 10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时间:20xx年 月 日 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天津市